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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编辑哪些文章不会录用

发布时间:2015-08-13 20:52:19更新时间:2015-08-13 20:52:58 1

  杂志社编辑在审稿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目的和原则的,比如,哪类的文章不要,文章要符合哪些要求才能通过。如果投稿的文章触犯了编辑不会录用文章的一些原则,那么这些文章即使再有闪光点也很难录用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杂志社编辑哪些文章不会录用。

  第一, 不选、不编说“正确的废话”的文章。大众多来稿中,不乏有真知灼见的文章,但也不乏说正确的废话的文章。具体地说,这些文章的所谈的内容和道理,不是“过去时”就是“熟面孔”。对这些正确性、科学性无可置疑的文章拒选,我们有时怀疑是不是太苛刻。但是想到读者凭什么亲近这本刊物,还不是想从中获得自己不曾有过并期待的新知识、新信息。于是,对于自己的“苛刻”选稿也就逐渐释然。

  第二,不选、不编“有理无情”的文章。教育研究文章,并不是板着面孔讲道理。因为教育的道理讲来讲去就是那些,只不过说法各有不同。如果你的文章仅仅一本正经地讲大道理,谁还有兴趣和耐心读下去。无情景、无情节、无情感,不食教育的“人间烟火”的文章难以与读者交心换心,难以引起读者情感共鸣,自然也就难以入围。当然,那种以说理见长并将教育情感深融字里行间的文章另当别论。

  第三,不选、不编“没有自我的文章”。文章若无作者的心灵坦露,思考直陈,己见发声,就好比歌手在“假唱”。读者对于无独特个性、独立思考、独到见解的文章不感兴趣,编辑当然也就不予考虑。

  第四,不选、不编“一稿二用”的文章。这是用稿的基本底线。但据媒体披露,现实就偏偏有人一篇文章先后投发于十多种刊物。对此缺乏学术信誉的行为,本刊尤其警惕。故编辑有时不得不花功夫落实这个问题,甚至询问作者是否他刊已经或者拟用文稿。

  第五,不选、不编“过度借鉴”的文章。无节制地“借鉴”他人成果,与抄袭别无二致。文化产品有令人敬畏的专利权,如果越过抄袭的警戒线,就走上了“剽窃”的歧途。结果是既骗读者,又害自己。

  站在编辑的角度,本着为刊物质量负责,为读者负责的态度,无论是选稿、编稿或者是写稿,我们都本能地遵从上述规则。这也许能给投稿的朋友一些启示。

  教师优秀职称论文发表期刊推荐:《苏州教育学院学报》

  期刊周期:双月刊

  期刊级别:学报

  国内统一刊号:CN:32-1556/G4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8-7931

  主办单位:苏州教育学院

  主管单位:苏州政府

  本刊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遵循“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始终不懈地坚持“二为”方针以及“双百”方针,以反映本校及兄弟院校教师、同行及专家教育教学及专业科研成果,促进校内外的学术交流,为我校的学科建设、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服务,为科教兴国、科教兴省的战略决策服务,以促进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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