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职称评审

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发布时间:2022-09-02 09:10:54更新时间:2022-09-02 09:10:54 1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调动广大纺织行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积 极性,提升技术攻关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纺织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纺织行业的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纺织工程专业(含纺织、染整、服装、针织、化纤、丝绸、毛麻、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纺织机械、纺织空调除尘)的应用科学研究、产品开发设计、纺织工程设计、纺织工艺设计、生产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设备 管理、技术推广、产品检测、产品标准制修订与科技信息等专业技术人员。

  纺织工程专业职称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五个层次,对应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1、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对本行业中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工作、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参与本行业的专业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工作。

  (三)参与过1项以上纺织工程的设计工作。

  (四)参与过1项以上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工艺文件、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工作。

  (五)参与过企业中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工作。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2条以上:

  (一)参与县(局、区)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项目 1项以上。

  (二)获授权发明专利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件以上。

  (三)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本行业相关奖项或荣誉。

  (四)参与起草专业技术总结、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或公开发表论文(包括专业学术会议报告)1篇以上。

  2、工程师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工程师资格: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五)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 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长期在基层一线或在经济薄弱地区从事纺织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

  3、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的获得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长期在基层一线或在经济薄弱地区从事纺织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

  4、正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 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 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相应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 励证书为准)。

  2、长期在基层一线或在经济薄弱地区从事纺织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

  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规

  划、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过市(厅)级规划、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二)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科研、规划、设计、咨询、推广及技术攻关、试验检测等 专业技术工作。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过国家标准1项或行业、地方技术标准2项或团体标准3项,并获批准、发布、实施。

  (四)主持科技研发和产品开发项目2项,相关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定为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按有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下同)。

  2、“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以下是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交的材料)

  3、对照“第二条”适用范围,将申报评审的专业准确地填在“申报表”封面相应栏目处。

  4、对照“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填入“申报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栏内。

  5、对照“继续教育要求”,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情况。

  6、对照“学历、资历要求”,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 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或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 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或技工 院校毕业证书,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 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网络

  平台核验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需要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7、对照“专业能力要求”,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 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内。

  8、对照“业绩、成果要求”,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 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和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图纸、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的复印件。科研课题须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和实例材料等复印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顺序拟好目录和对应的页码装订成册。

  五、业绩、成果要求

  1、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任务。

  2、有关设计等级标准,大型、中型、小型工程的分类,按国家颁布的现行行业资质标准规范执行。

  3、重点工程:一般指列入国家计划的工程为国家重点工程;列入省级计划的工程为省级重点工程。

  4、科学技术奖(或相应奖项):一般指政府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如科学技术奖、科学进步奖、自然 科技奖、技术发明奖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奖视 同为省部级相应奖项,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原江苏纺织技术创新奖)视同为市厅级相应奖项。

  5、科学技术奖(或相应奖项)主要完成人:指在该奖项等级额定获奖人数内取得个人奖励证书者。

  6、项目负责人: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总责的人员,有相应的原始证明材料。

  7、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指在项目中负责承担主要技术工作或某一专业技术工作,或解决项目中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由获奖单位或业主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奖项申报原始材料。

  8、重大疑难问题:常规方法不能解决的、影响很大的问题。

  9、关键技术问题:指在整个技术工作中最紧要的部分或转折点,对问题的解决起决定性作用。

  10、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认定,一般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1、经济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经济效益。“较大经济效益”是指超额完成本单位或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缴利税的20%以上。

  12、社会效益:指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军力等的效益。

  八、论文要求

  1、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针对某一专门研究题材的本专业著作。教材、手册、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2、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 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全文一般不少于 3000 字。在各类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等上发表的论文不在此列。

  3、学术会议(论坛):指以促进科学发展、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学术性话题为主题的会议(论坛),学术会议(论坛)的范围由省级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结合本专业领域实际情况确定。

  4、期刊:指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并取得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九、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行业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各省市都有相关规定,可上网查询)。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yueqikan.com/zhichengpingshen/74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