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的公职律师不可参加高级职称评定,为什么公职律师不能参加,那么专职律师的职称评定有何流程?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 主要**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在法律上维护国家利益,公职律师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对于辽宁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司法厅的职称评定是专门针对的人群是专职律师,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职律师未经国家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
接下来小编汇总辽宁省专职律师高级职称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职称服务专栏”(http://lss.liaoning.gov.cn/ztzl/zcfwzl/index.shtml)—“市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入口”,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申报。网上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员根据职称申报系统中的回复信息,打印初审通过的确认单,并报送书面申报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2、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信,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按照《初定职称申报材料目录》(后附)报至市司法局政治部(市民中心10号楼715室),联系电话:81822130。
所需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服务专栏”— “资料下载”中下载。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3、报送要求:
⑴、所有以复印件形式申报的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附原件清单)。每份复印材料均由经办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印章,并署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和日期。
⑵、材料内容要按照要求填写清楚,需要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需本人签名的栏目必须由本人签名。
照片背面要注明单位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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