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从2009年2月起,在陕西省宝鸡市、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如今,这项惠及千千万万中小学教师的改革将近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青岛市召开的深化中小学(微博)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正式启动,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全市10万名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级,即相当高等院校正教授职称。
设立中小学正高级职称是完善教育系统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改革,是提升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化素质和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这对一线教师是一个鼓舞,在中小学评选教授级教师对老师来说是个机会,正常情况下一个中学教师评上高级教师后基本就没有动力了。而现在评高级教师职称一般是一级教师履职5年就可以评了,高级教师履职5年就可以评正高级教师。而这个教授级教师这个荣誉称号更有含金量,也就更能鼓舞一线教师做好自己的专业,以追求更高的目标。
而小学教师也能参评教授级别的高级职称,不仅是对小学教师的极大鼓励,也让教师们看到了自身水平提高的前景,因为无论是教小学生还是教大学生,义务和职责是一样的。小学也设教授级老师,是给小学教师一个攀登的机会,有助于小学老师自我提高,也可以让这些有能力的老师更好地发挥作用,满足群众对小学质教育资源日益迫切的需求。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执行的是中学、小学两套独立的职称制度体系,初中和高中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中学高级教师,即相当高等院校副教授,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小学高级教师,即相当中等学校一级教师。
此次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改革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教师;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改革的内容主要是,健全制度体系,将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合并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设置正高级、高级、一级、二级、三级5个等级。
青岛市此次改革,把教学能力和师德素养作为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更加注重向基层、一线、农村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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