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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职称改革新办法 职业资格与职称互认

发布时间:2012-10-12 11:43:20更新时间:2012-10-12 11:44:29 1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成都市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认定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试行)》出台。该“办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互认,二者聘用待遇、晋升年限要求等将一体化。这一举措属全省首创,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属于领先。

人才评价主要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认证两大部分。现行政策条件下,取得职称可竞聘上岗,兑现工资及相应待遇,而取得职业(执业)资格只能参照相应职称聘用。

该办法统筹规范了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管理。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等级的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在学历、毕业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等前置条件要求上是一致的,评价标准并未降低。办法对已有职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基本条件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后,可直接申请确认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职称。

昨日,成都市绿化管理处金女士成为政策实施后首位受惠者。金女士2009年9月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2010年4月、6月分别取得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B级合格证书。按照有关规定,成都市人社局予以认定“工程师”职称,任职资格从2010年6月达到认定条件时起算。领取职称证书后,金女士表示,可以回单位**聘用手续,并兑现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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