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项目管理论文

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合同管理-项目管理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11-06-07 09:31:13更新时间:2011-06-07 09:31:51 1

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许国业
摘要:本文介绍了施工合同文件的选择原则,招标阶段各环节的管理及工程实施价段的合同管理方法。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招标;投标
合同管理体制是从合同签订之日生效起开始的管理。
1 合同文件的选择
为了满足不同项目招标及合同管理要求,又保证招标及合同管理质量,便于操作,对于不同性质的项目,应选用不同的合同文件版本。
2 招标阶段的各个环节的管理
2.1 投资主体或项目法人应做好的管理工作
2.1.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是招标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的文件,它包括了投标须知、投标保函及格式、工程量报价清单及报价要求、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及规范、招标图纸等内容。在招标文件编制时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确定招标项目的界限。
(2)正确理解合同的通用条件制定合理的专用条款。
(3)保证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和招标图纸一致性。
(4)正确处理业主提供材料和施工设备。
2.1.2合同谈判前的准备工作和准备的工作内容有:
(1)对于招标文件中不足或遗漏问题;
(2)对于投标报价单价偏高或过低的处理;
(3)招标文件中韵一些次要的偏离或保留进行确认;
(4)对招标文件中隐含索赔问题;
(5)对合同有关其他问题等。
提出要解决的问题要公平、合理、不得有倾向性。
2.2投标单位应做好的管理工作
(1)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做投标报价的人员不能只看商务条款和工程量报价清单,不看技术条款和图纸,这样是做不出好投标报价的,做出的投标报价也不会有竞争力。
(2)分析各个投标人企业技术经济情况。认真研究各个投标人的情况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应了解招标人的招标是否有倾向性,从而决定是否投标。
(3)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现行的评标办法有综合打分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中采用了哪种方法,投标人应认真研究。
(4)正确理解各种保函的意义。投标人要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各种保函的定义和它的有效期,避免产生废标。
(5)做好招标过程中的各种答疑、澄清、电传等文件的整理工 作。
(6)做好合同谈判等有关工作。谈判前应整理好在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在合同谈判中争取主动。
3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3.1建立内部合同管理机制
项目管理中的组织机构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1)确定各个部门的职责范围。
(2)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3)做好不同性质的合同管理。
(4)严格内部合同管理程序做好计价付款工作。
(5)搞好合同档案的管理。
(6)及时做好完工项目的统计,财务决算工作。
3.2按合同规定做好合同管理的中心工作
验工计价、变更及价格调整工作验工计价、变更、调整工作是合同管理的中心,无论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做得好与坏,最终都要以验工计价的形式,把资金支付给承包商,可以说是三控制中最核心的控制工作。
3.2.1做好验工计价
做好验工计价工作,首先要认真阅读合同文件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条款,把它们联系起来读;二是要经常深入工现场,掌握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有关验工计价的形象进度、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法。
3.2.2变更费用处理应按合同规定的方法
(1)工程量报价单中,有相同的项目按此项目的单价计价。
(2)工程量报价单中没有相同的项目,但工程性质相同,施 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同,可比照此单价计价。
(3)工程量报价单中}没有相同或相近变更,应由工程师同业主和承包商定后,以合理的价格计算变更费用。
(4)由于承包商的违约或毁约或他对此变更负有责任.使工程师有必要发出变更工程,则任何由此类违约造成的增加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
(5)在工程报价单中有的是按照图纸计价工程量,在施工
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实际工程量同报价单中工程量不同时的变更,此项变更按相应单价计入相应的项目中。
(6)有关零星变更,可按计日价格计算。
3.2.3价格调整时要注意的问题
(1)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令等有关文件变化的时间, 也就是详正确区分价格调整的时段,合理进行调整。
(2)在招标过程中,掌握开标前28天中标单位相关的基期价 格水平,以及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令、政令规定应计入基期价, 格的有关费用。
(3)正确计算找差内容中各种材料的消耗量。:
3.3正确处理索赔
不论是业主向承包商索赔还是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统 为索赔,通常说的索赔一般是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索赔的分类如下:
3.3.1工程变更索赔处理时,应严格区分工程量的变更和工程范围的变更
工程量的变更。这里是指工程师指令承包商完成的某个工作在工程量报价单及施工技术规范合同文件中均未列入,指超 出该合同范围的那部分。这种工程对承包商来说属于合同外项目,承包商如接受指令承诺完成此项工程.则应同业主和工程师商定单价或总价。
3.3.2工期索赔
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由于意外的干扰或恶劣的施工条件改变,致使承包商拖延工期,使工程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发生这类型索赔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
3.3.3赶工索赔
是指由于工期索赔原因形成的或是由于业主违约造成的,由承包商投入比原施工组织计划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加班加点,以保证在原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
3.3.4处理各类索赔应遵循的原则
(1)认真履行合同。业主、工程师均应以合同为准绳,公平、公正、合理的处理工程索赔。
(2)以事实为依据。业主、工程师、承包商均应以事实来说话,承包商不得虚报,夸大索赔范围、索赔金额。这就要求业主经常深入工地,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必须掌握实际情况。
(3)采用正确的处理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索赔,要采用不 同的处理方法。如在处理赶工索赔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取费计 取利润,在处理窝工损失时,不能计取利润。
(4)及时处理索赔。对于承包商的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间内提出,按规定的时间由工程师和业主解决,不得把一项赔,几项索赔、几十万索赔放到一起处理,如发生这样的现象,承包商有权按合同规定**,业主如不执行,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3.4搞好工程缺陷处理,按时**竣工验收
工程施工完成后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缺陷及时处理。向工程师报送最终支付或获得最终证书,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
3.5按时搞好工程的竣工决算
各个招标项目的合同内容完成后,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工程竣工决算规定,及时**工程竣工决算,避免增加不必要的开支。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yueqikan.com/xiangmuguanlilw/12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