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当户对”作为传统婚育文化中重要的择偶标准,曾一度被新时代男女视为洪水猛兽,但现如今人们对于“门当户对”的认同感却越来越强烈。《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2—2013)》中的数据显示,在选择配偶的过程中“郎才(财)女貌”与“门当户对”仍然是当代中国青年人确立择偶标准的基本原则。相较于传统女性,新时代的女性在思想、学识、工作等方面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在经过了对传统婚育文化的鄙弃后,又走向了回归。
摘要:“门当户对”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的择偶标准。本文从女性主义角度出发,通过对比传统社会和当代社会“门当户对”的异同,分析得出“门当户对”观念的兴起是女性为了追求自身权利而进行的理性选择的结果,符合社会交换论。但传统文化仍对女性的择偶产生一定的影响,国家在立法保护女性权力的同时要加强道德文化建设,为保护女性权力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键字: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择偶观,门当户对,女性主义
本文将从女性权力角度出发,通过分析传统生育文化对现代女性婚育观的影响,区分当前“门当户对”与传统观念的异同。以此探究门当户对观念在新时代的复兴,不仅是女性对于传统观念的妥协,更是女性自主选择的结果。
一、“门当户对”择偶观中女性权力的变化
“门当”与“户对”是传统建筑中大门建筑的组成部分,它在古代社会是人们身份地位的象征。“门当户对”常用以表示男女双方家族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相当,适宜结亲。当代人们在择偶的过程中一般遵循同类型和对等性原则,同类型原则是指社会成员选择配偶时把双方是否具有同类特征作为基本原则。同类性的具体方面包括:相同的阶层、相似的职业、相同的知识水平、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兴趣、共同的爱好、共同的习惯等。[1]同类型原则实际是自古以来“门当户对”的某种翻版,但是不能将其简单等同于传统的封建落后思想,它是对传统观念的继承与发展。
(一)传统“门当户对”择偶观中的女性权利分析
首先,在传统“门当户对”中,女性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往往被视作权力缔结的纽带。随着父系社会逐渐取代母系社会和私有财产的出现,男子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终于形成了以“男尊女卑”为基础的夫权观念。崇尚男孩、普遍重男轻女,是传统婚育观念的核心内容。[2]传统的“门当户对”强调的是一种政治和经济领域的相一致,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通过同阶层的姻缘关系来巩固家族的地位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的一种手段。女性往往被视为一种可以交换的商品,在婚姻中起到了权力交换和缔结的纽带作用。
再者,传统“门当户对”中的封建迷信思想对女性的压迫。传统“门当户对”除了重视结亲双方的地位是否相当,对于结婚双方生辰八字是否匹配也极其重视。我国古代的婚礼习俗中有三书六礼,六礼中的第二项“问名”即询问女方的姓氏、生辰八字,以备占卜(即看双方的八字是否合适)之用。如果在占卜过程中发现女方有克夫等征兆,女方今后将很难出嫁,而且在自己家族的地位也会明显下降。即使今后有机会嫁人,也远不如那些在占卜过程中“命中带福”的女性嫁得好。占卜的过程对于男性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对于女性而言却是对女性权利的剥夺和压迫。
由此可以看出,传统的婚姻并不是以男女双方的个人意愿为基础,而是双方家族利益的结合。尤其是女性始终受到“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思想的影响,在整个婚姻缔结的过程中就像是一件被交换的物品,完全不能拥有自主的权利,对于所嫁之人也是在婚礼结束之后才知道其长相。封建社会将女性社交、结友、恋爱、婚姻选择的权利剥夺殆尽。
(二)当代“门当户对”择偶观中的女性权利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男女平等、自由恋爱等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而且当前人们所追求的“门当户对”已经不再单纯是同阶层内的联盟,更多的是强调价值观、生活方式、追求爱好等思想意识层面的相似性。
一方面,在当代社会,女性地位在不断提高,女性在择偶过程中,拥有了自主选择的权利。在市场方面,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大量投入到劳动力市场,并且在其中承担者重要的社会角色,有效地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在我国,受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影响,独生子女的增多使家庭内部重视男孩的观念逐渐淡化,女孩在家庭内部的地位也得到了大幅提高。在观念方面,父母与子女的相处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相较于以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观念,当前家长更尊重子女的意愿,在择偶方面家长会和子女共同商议,以子女的决定为主。
另一方面,当前社会“门当户对”观念的兴起,也是部分女性无法挣脱传统束缚的一种结果。虽然女性权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但传统文化对女性的择偶观还是具有根深蒂固的影响。传统的“男大女小”、“男强女弱”等择偶观缩小了高学历、高能力女性的择偶范围。她们寻找伴侣的范围只能局限在能力与自己相当或是高于自己的人群中,这也当代高学历女性被迫选择“门当户对”的一个原因。
二 当代“门当户对”择偶观的形成原因
首先,女性对于门当户对的选择是对其权利的一种维护,尤其是生育权利的维护。新时代女性在人格上的独立使她们不能忍受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由于传统婚育文化的影响,在男方经济地位远高于女性的家庭,生育决定权往往掌握在男方手中,他们将自己的生育观念强加于女性,致使女性生育权利不自主。
其次,女性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将丈夫同依靠相联系,不想找能力不如自己的男性。这时候门当户对不仅可以保障她们应有的权利,也可以满足她们内心寻找依靠的要求。这里的门当户对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阶级地位相同,更注重价值观、兴趣爱好、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的相一致。
其三,符合社会交换论。从社会交换论角度来说,择偶过程本来就是一种交易,是一种社会交换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着一个重要的社会规则,即互惠规则。[3]当男女双方所占资源不平等时,他们之间就产生了权利。女性想在婚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就必须有交换的资本。公平的交易最有可能发生在资源相近的人之间。贝克尔(1976)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订立的长期契约,男女结合的目的在于从婚姻中得到最大化的收益。贝克尔(1973)运用家庭生产函数和极大化原理分析得出,在夫妻家庭时间的替代弹性不是很高时,完全相称的婚配,即同类人的婚配是最优的,[4]这同交换论具有相似之处。
三 “门当户对”择偶观在当代的现实意义
首先,对女性来说,有利于权利的维护。当代女性婚育行为的选择还是受到了传统婚俗文化的影响,她们选择“门当户对”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屈从,也是在传统婚育观影响下做出的一种最优选择。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两个家族权力和地位的结合,更加注重男女双方在精神上的契合。与传统“门当户对”最大的不同在于,女性由原来的被选择群体走向了选择的主体,反映出女性在婚恋中权利的转变。这也是女性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做出的自主选择,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是对传统观念的颠覆。
其次,当代“门当户对”的择偶观,更倾向于人们思想意识层面的相似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家庭是社会组成的最基本单位,相同的价值观可以减少夫妻双方的摩擦,在遇到问题时更容易理解和体谅对方。相较于不同层次的人群,来自相同社会背景的人群往往拥有相似的价值观。对于“门当户对”观念的选择不仅有利于家庭内部结构的稳定,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最后,在倡导男女平等的当下社会,虽然女性权力在法律上得到了一定的保护,但是传统文化在潜移默化中还在阻碍着女性权利的解放。我们应当注重文化在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将男女平等的思想融入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体系当中,从思想和行动两方面来推进对于女性权力的争取和维护。
参考文献
[1] 赵孟营.家庭社会学[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45-46.
[2] 潘贵玉.婚育观念通论[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3:37.
[3] 刘少奇.当代社会学理论—对古典理论的扩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301.
[4] 丁仁船,吴瑞君.我国城镇独生子女婚姻匹配状况研究[J].人口与发展,2001,17(1):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