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论文发表期刊推荐核心期刊《施工技术》创刊于1971年,是国家期刊奖提名奖期刊,中国建筑科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建筑施工行业惟一的国家级核心期刊,由建设部主管,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联合主办。
摘要: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与发达国家比较,仍存在一定差距,其中质量控制就是一个薄弱环节。
关键词:工程质量控制,问题,探究
前言
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也是永恒的主题,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因而,建设工程质量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控制是一个对投入资源质量进行控制,对生产过程及各环节质量进行控制,最后对所完成的工程成品质量进行检验和监控的系统过程,按照工程实体质量形成的时间不同可以划分为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质量控制三个阶段。它是施工企业生产高质量工程项目的必要手段,对增加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我国建筑行业技术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1.1要明确质量控制责任主体。施工项目质量控制责任主体是项目经理部。为了实施质量控制,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起质量管理小组或专职质量检查管理人员,负责项目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
1.2要有效分解落实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总质量目标由工程合同或任务书所明确规定。
1.3要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技术标准。施工计划和技术标准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工程质量控制就是检查施工中实际发生情况与预定施工计划、技术标准相比较是否存在偏差,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应采取整改措施以及应采取哪些整改措施。
1.4要保持控制过程的全面性和连续性。质量控制是对施工项目所有要素和生产全过程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
二、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通过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形成信用约束力,促使建设主体改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效促进质量体系良性运作,规范所有主体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质量行为,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控制,实现设计和勘察文件的质量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
三、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应适应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工作性质和内容的要求。监督机构是以委托机关的名义监督执法,对委托机关负责,由委托机关承担执法的后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站在公众和社会的立场上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的方法比较好。评价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二是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三是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四是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五是对完工后的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
监督检查的对象还包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在内的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的地位,通过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机制,查处各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各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另外,质量监督管理还应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重要手段。质量监督站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是实现工程质量档案网络管理、实现工程质量资源管理共享的前提条件,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的管理效能的重要保证,也是管理方法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总的来说,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是通过现场的地基基础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环境质量的监督渗透于各个监督全过程,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有效,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实现,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四、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一是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二是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一是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住户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五、监督工作中要注意的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而不是责任主体,在这方面不能代替、越位。工程质量监督是督促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搞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政府监督行为。
监督工作中应注意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要注意如下几点:
1、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注意平等的原则;
2、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3、要保护正当权益者的利益;
4、要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以权制权;
5、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治理和提高工程质量;
6、监督工作要把握执法为民、监督与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7、要研究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管理措施;
8、研究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始终抓住工程使用安全功能的重点;
9、监督方法应注意要由代替主体角色转向抽查、核查、审查、巡查的客观全面的高层次上的监督管理。
六、结束语
因此,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杨淑平,赵恒忠.《浅谈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煤炭技术,2007年第04期.
[2]周保国,王玉格.《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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