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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能够快速发展的主要举措

发布时间:2011-02-26 15:58:45更新时间:2022-04-01 13:48:00 1

  摘要:

  改革开放进入第三十个年头,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新中国建立以来一直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国家还在财政、税收、金融、贸易、资源开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以及民族干部的培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特殊优惠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在这一整套民族政策体系的作用下,中国政府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并取得了巨大成就。本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发展状况,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成就为例,来进一步说明我国在解决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问题上所作的不懈努力。

  关键词:

  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政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促进支持优惠政策技术人才

  一、我国的民族政策介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面对中国56个民族长期共存且发展极不平衡,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比汉族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中国政府逐步制定了一整套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政策体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民族平等政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第一天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了相同的内容。现在实施的1982年制定的《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压迫”。为保证各民族一律平等落到实处,有关法律和政策又具体规定每个民族不分大小,都以平等的地位参加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和宗教信仰,都同样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民族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民族享有同等的就业权利,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等。

  (二)民族团结政策。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专门法令,废止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和匾联等。其后颁布的《宪法》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有类似论述。

  (三)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所谓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政治制度。早在1947年,中国共产党就建立了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施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4年和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4年颁布实施并于2001年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化、法律化奠定了基础。由于这一制度既充分保证了国家在大政方针上的集中统一,又充分保证了各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因而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最佳政治制度。

  (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政策。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的系列政策中,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目标,而民族区域自治则是实现上述原则和目标的基本制度保障。而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大政策又包含以下一系列具体政策:

  1.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政策。鉴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宪法》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乡工作条例》,也对此作了政策和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2.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为此,全国和有关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工作机构和研究机构,在民族地区推行民族语文教学、民族语文出版和民族语言广播,并用民族语文执行公务等。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有类似规定。为了保证这些法律的贯彻落实,《刑法》还规定,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侵犯他人合法宗教信仰自由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

  为推动各民族尽快走上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国家还在财政、税收、金融、贸易、资源开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以及民族干部的培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特殊优惠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在这一整套民族政策体系的作用下,中国政府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并取得了巨大成就。

  二、新疆的发展成就和主要举措

  (一) 新疆的发展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中国西北边陲,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中国的六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区。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等八国接壤,边境线5600公里,在历史上是沟通东西方闻名于世的“丝绸之路”的要冲,现在又成为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新疆现有18个地、州、市,85个县(市),其中33个为边境县(市)。全区总人口1846.2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9.39%,共有47个民族成份。

  新疆地形地貌可概括为“三山夹两盆”。北部有阿尔泰山,南部有昆仑山,天山横亘中部。阿尔泰山与天山中间夹着准噶尔盆地,面积约20万平方公里;天山与昆仑山中间夹着塔里木盆地,面积约53万平方公里,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盆地中部,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塔里木河长约2100公里,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在新疆东部有吐鲁番盆地,最低点-154米,是我国海拔最低的地方。新疆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均天然降水量100多毫米。区内山脉融雪形成众多河流,绿洲分布于盆地边缘和河流流域,绿洲总面积约占全区面积的5%,具有典型的绿洲生态特点。

  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一组数字反映出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1978年,新疆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高达60.8%,还处于贫困阶段,1989年降到50.8%,到2003年进一步降到45.5%,从贫困转向了温饱,开始向小康迈进。这巨大的变化得益于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好政策,得益于中央对新疆的巨大支持,使新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让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好。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科教兴新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新疆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400亿元。特别是1989年到2003年,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等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新疆经济仍保持年均9.7%的快速发展,超过全国平均增速。目前,新疆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商品棉生产基地,原油产量跃居全国第三,新疆在全国经济中的地位稳步提高,GDP占全国的比重从1978年的1.08提高到去年的1.61%。如今,新疆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已跨入我国农业大省行列,肉、奶产品人均占有量高于全国水平。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工业生产快速增长,新疆已形成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生产能力迅速提高。从1978年到2003年,新疆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11亿元,投资环境明显改善。改革开放推动新疆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新疆已形成沿边、沿桥和沿交通干线向国际、国内拓展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前沿。新疆已同世界上13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关系,边境贸易发展迅速。连续成功举办12届的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加快了“让世界了解新疆,让新疆走向世界”的步伐。

  (二)新疆发展的主要举措和成就

  1、在新疆的发展历程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54年组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职责,是在自己所辖的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兵团现有14个师(垦区),174个农牧团场,4391个工业、建筑、运输、商业企业,有健全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金融、保险等社会事业和司法机构,总人口245.36万人,在岗职工93.3万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建立的。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驻新疆人民解放军部队为巩固边防,加快新疆发展,减轻新疆当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的经济负担,将主要力量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建设。到1954年,解放军驻新疆部队经过艰苦创业,共建成农场34个,牧场8个,拥有耕地77.2千公顷,收获的农牧产品解决了驻新疆部队的后勤供给,而且还兴建了一批现代工矿商贸企业,兴办了学校、医院等一批事业单位。1954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命令驻新疆人民解放军的大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其使命是劳武结合,屯垦戍边。1956年5月起,兵团受国家农垦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

  屯垦戍边是中国几千年开发和保卫边疆的历史遗产。据史料记载,中国历朝历代都把屯垦戍边作为开发边疆、巩固边防的一项重要国策。中央政府在新疆地区大规模屯垦戍边始于西汉,以后历代相袭。这对统一国家、巩固边防,促进新疆社会和经济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新疆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则是这一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兵团按照“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天山南北的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边缘和自然环境恶劣的边境沿线,兴建水利,开垦荒地,在茫茫戈壁荒漠上建成一个个田陌连片、渠系纵横、林带成网、道路畅通的绿洲生态经济网络。兵团从农副产品加工业起步,发展现代工业,逐步形成以轻工、纺织为主,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门类较多的工业体系。随着兵团国民经济体系的确立,兵团的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也得到长足发展。到1966年底,兵团的各项事业发展到较高的水平。

  1981年12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曾于1975年被撤消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产建设兵团开始了第二次创业,其建设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到200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两大沙漠边缘兴修水利、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建起了数千公里的绿色屏障,形成了1064千公顷新绿洲,建起了石河子、五家渠等一批新兴城镇;国内生产总值占自治区的1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新疆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兵团的农牧团场、工商企业在依法向当地政府纳税的同时,几十年来坚持为新疆各族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支援地方建设,每年抽调大批技术人员到附近的县、乡、村举办种植、农机等各类培训班,推广先进技术;从1964年起,每年筹集资金帮助地方搞规划和建设,为各民族群众送医送药,给予各方面的帮助。为支持新疆工业发展,兵团还把已经建设起来的规模较大的一批工商企业无偿移交给地方,为自治区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兵团作为新疆稳定、边防巩固的重要力量,坚持劳武结合,与军队、武警、人民群众共同在边境地区建立了“军、警(武警)、兵(兵团)、民”四位一体的联防体系,近五十年来在打击和抵御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和渗透活动,保卫祖国边疆的稳定和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五十年的发展,对加快新疆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巩固边防,维护祖国统一,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中央政府对新疆发展的大力支持

  新中国成立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央政府把帮助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走中国各民族共同富裕之路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1)加大在新疆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央政府制定实施的十个“五年计划”中,始终把新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基础发展项目、现代工业体系建设项目等列为国家重点项目,出台一系列优惠和特殊的政策,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新疆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建设,1950年至200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015.1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662.23亿元,占同期全社会投资的53.1%;累计建成投产项目9万多个,其中包括178个大中型项目和一大批对新疆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为支持新疆经济的持续增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给新疆以巨大财力支持。据初步统计,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的1955年到2000年,中央政府给新疆的财政补助累计达877.41亿元。特别是1996年以来,随着中央政府财力的增强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央政府给新疆的一般性财政补助逐年增长:1996年为59.07亿元,1997年为68.38亿元,1998年为80.12亿元,1999年为94.00亿元,2000年为119.02亿元,2001年为183.82亿元。中央政府还通过各种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加大资金的投入和支持。

  (3)支持自治区政府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到2001年底,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安排下,自治区已完成和正在执行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22个,总投资额179895万美元,按现行汇率折合人民币1493128万元,三个中外合资企业获准使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552.4万美元;利用加拿大等几个国家和政府金融组织的贷款41067万美元,已生效执行和完成的项目68个。充分利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对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4)通过石油天然气开发造福新疆。新疆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为促进新疆经济的发展,坚持对新疆油气大勘探、大开发和大投入的方针,以造福于新疆各族人民。为实现把新疆建成全国最大的石油化学工业基地的战略构想,在国内外油气价格下跌,而新疆油气勘探开发成本较高的情况下,中央政府逐年加大了新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投资力度,1995年为181.96亿元,2000年为292.23亿元。已经开工建设的以新疆为主要气源的“西气东输”工程,计划投资额达1200多亿元。石油、天然气及石化工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满足了新疆经济发展对能源和石化产品的需求,而且有力地带动了机械、交通运输、通信、建筑、电力、水利、农业、食品和纺织、化工、塑料、橡胶、医药等产业的发展,刺激了服务行业的增长,对新疆区域经济结构的形成和升级产生了重大影响;极大地促进了就业人口的增加,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从1994年以来,随塔里木油田开发,每年新增职工人数超过18%;大大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克拉玛依、独山子、准东、泽普等一批石油新城在戈壁荒滩建起,乌鲁木齐、库尔勒、阜康、轮台等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快;有效支援了当地经济发展,新疆克拉玛依、吐哈、塔里木等各大油田和泽普、独山子、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各大石化企业,都充分发挥人才、资金、技术优势,扶持地方企业,投资搞建设,贯穿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北的沙漠石油公路,就是由塔里木油田投资7.85亿元建设的。新疆石油、天然气及石化工业的发展也为新疆财政增加了大量收入,仅“西气东输”项目,每年可为新疆增加10多亿元的财政收入,为促进新疆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5)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新疆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央政府在经济发展及各项政策上给予新疆以倾斜。颁布实施沿边开放战略的有关法规,赋予新疆等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八条优惠政策;提出搞好新疆的粮棉生产基地建设,建设“三北”(东北、华北和西北)防护林以及防沙治沙工程;执行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建设边境公路,完善配套边境口岸公路设施;加快塔里木河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优先在新疆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规范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加财政支持,提高国家政策性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比重。2001年,中央政府在《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和提出了十八个方面的68条具体优惠政策。自治区政府依据国家这些规定,制定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十条吸引国内外企业及农牧民参与新疆社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优势和特色产业、高科技产业等领域投资经营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6)为新疆输送和培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中国成立以来,针对新疆较为偏远落后、缺乏高素质人才的困难,国家通过分配、调动和鼓励内地80多万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到新疆工作,为工业、农业、教育、文化、科学研究、医疗卫生等行业输送了大批大学毕业生、科学技术人员及高学历的专门人才。这些专门人才为新疆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从1989年起,中央政府组织内地80多所高校支援新疆,共招收新疆少数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1万人,定向培养研究生640人,培训教师和少数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干部860多人,培训少数民族经济和企业管理干部1400人,派出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访问学者出国进修。从2000年起,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广州、深圳、大连、青岛、宁波、苏州、无锡等12个发达城市在所属的省级重点高中举办了新疆高中班,每年招收1540名新疆民族学生,政府向这些在校学生提供财政补贴。

  (7)全国其他省区市大力支持新疆。几十年来,各省区市向新疆提供了大量的技术和人才支援。在新疆工业企业发展落后的情况下,中央政府把东南沿海较发达地区的一些企业、工厂全部搬迁至新疆,从内地调进工程技术人员充实到新疆初建的骨干企业中去,并选送一大批少数民族工人到内地先进企业进修实习,在很短的时间内在新疆培养起一支工程技术骨干队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新疆与内地各兄弟省区市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人才的互相流动日益兴起和扩大,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物流”、“人才流”为特征,以优势互补为原则的新的支援新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式已迅速发展起来;尤其是近年来,根据中央政府的要求,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等20多个较发达的省市对口支援新疆的各地州市,取得了明显成效。

  3、未来的新疆

  “十一五”时期,新疆将紧紧围绕强区富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力争实现两位数增长,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以上,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产业化水平提高。新型工业化取得重大突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各具特色的绿洲经济型小城镇体系初步建成,城镇化率提高到42%,新型城乡发展格局开始形成,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

  ——改革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8%以上,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5%以上。

  ——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资源得到高效利用,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5%左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3.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

  ——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比较健全。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学龄人口净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防灾减灾能力增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900元,年均增长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90元,年均增长6.5%。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贫困人口继续减少。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社会更加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

  参考文献

  《中国的民族政策:成就与挑战》2006年8月

  《民族地区外贸优势的发挥与外贸经营策略的转变》2006年8月

  《辉煌新疆》王栓乾2003年6月新疆人民出版社

  《新疆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

  《<新疆的历史与发展>白皮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

  《中央政府对新疆发展的大力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

  《新疆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立发展和作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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