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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如何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管理

发布时间:2013-01-16 09:26:36更新时间:2013-01-16 09:27:49 1

摘要:本文结合近几年的工作经验,分析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存的问题,找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解决办法,工程造价水平的提高,能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顺利实现,从而使投资者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研究造价管理就是要想办法把投资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金。

关键词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问题

1.绪论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确是非常复杂的,尤其在建筑工程上,其产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计价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对于政府财政投资的项目来说,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既要保证好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物高质量要求,又要采取严格及有效的措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2.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打开国门引进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人们开始重新认识有关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概预算定额计价的管理模式,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建筑工程造价难以客观真实地得到反映,突破计划投资的项目比比皆是。由于工程投资缺乏科学合理性,导致工程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

3.当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3.1工程造价政府管理不完善

政府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工程造价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协调配合不到位以及管理主体不明确等。

从基本建设程序和我国的管理体制讲,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造价需分阶段分别进行计价,要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等,其主管部门分别为计委、规委、建委等,由于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各立章法,相互间必要的联系和有效的协调配合不够,常出现文件规定不一致,前后脱节,甚至相互矛盾,间接导致工程造价“三超”问题。 其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体制不顺畅、不协调,受传统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的束缚,没有形成对工程造价的统一协调管理。另外,就管理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政府部门在管理整个工程造价活动中身份不明确,一方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另一方面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是具体的投资者,作为建设市场的一方直接参与具体建设项目的管理。这种双重角色无疑导致了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职责含混不清或重复交叉。

3. 2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模式,业内人士普遍缺乏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综合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造价管理意识薄弱。造价业内人士都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注重承包造价、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变更和结算,却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

3.3 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一个字“套”,即套定额。简而言之,工程造价人员根据工程图纸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用定额单价,求得直接费,再根据直接费套取有关定额费率,得到工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开放市场的需要,主要体现在:

(1)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筑行业属于竞争性行业,但建筑市场最重要的要素——价格却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

(2)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却不能为企业产品定价,工程造价是按企业资质等级或工程类别取费,按社会平均劳动水平确定的,阻止了企业参与完全的市场竞争,压抑了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从而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

3.4 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落后

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工程造价管理也朝着适应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以计算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工程造价系列软件日趋完善,为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活动提供信息和服务的网站不断增多。因此,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4.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发展思路

4.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机制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建立。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引进了前苏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设立了概预算管理部门,并通过颁布一系列文件,建立了概预算工作制度,同时对概预算的编制原则、内容、方法和审批、修正办法、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4.2工程定额管理制度

我国实行投资体制的集权管理模式,政府既是宏观调空的主体,又是微观的项目建设者,因此以统一的定额作为国家造价管理的主要手段和依据十分有效,所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主要体现为工程定额计价管理制度。

4.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为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机构体系。国家工程造价领导机构是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和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部管行业经济定额,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准管理。

4.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逐渐从政府机构中分离,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社会提供造价咨询。由造价工程师为主体组建的工程造价事务所或发达国家的**机构将是未来工程造价咨询的主要力量。

5.结束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建设项目投资从决策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涉及到投资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计划、审计和设备材料供应等部门的全方面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更积极的意义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使其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历史问题,推动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徐蓉.工程造价管理.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13-20

[2] 白爱麟.浅谈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内蒙古电大学刊,2007,7):51-52

[3] 张金锁.工程项目管理学.科学出版社,2001:23-27

[4]郭婧娟.工程造价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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