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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2-12-20 09:53:49更新时间:2012-12-20 09:54:24 1

摘要:本文提出了当前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不足,分析物价上涨等因素时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必要性,探讨了应对当前形势下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措施。

关键词: 工程造价;信息管理

1前言

自2007年9月以来,我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价格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或工程造价结算带来一定影响。

云南省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意见,包括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给建设、施工单位带来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云建标[2005]5号文件精神,省建设厅对有关内容再次作出具体要求,并提出材料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引导建筑市场主体科学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防范工程价款结算纠纷。从此看出,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价格异常波动时的管理制度,又是当前急需思考的问题。

2常规材料信息价格发布的不足

2.1现有的价格信息发布情况

由于不同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变动频率不同,福建省的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分为:1、主要材料、大宗材料,如钢材、水泥、铝合金门窗及砖、砂、石子等地产材料,按月、旬发布,有的地市还按日发布;

2、价格在年度内基本稳定的材料价格信息,如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节能材料等,每年发布一次,但是遇到价格波动较大时及时补充。

信息价格水平的控制方面,钢材、水泥及地材等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基本接近市场实际,与市场成交价比较,钢材价格信息控制在5%以内,水泥价格信息控制在10%以内,铝合金和塑钢门窗价格信息控制在15%以内,砖、砂、石子等地产材料价格信息基本贴近当地市场实际。信息价格的发布媒介,厦门市每日发布钢材、水泥等价格信息,其他地市基本上通过纸质刊物发布,网络发布往往滞后。

2.2现有的价格信息发布之不足

当市场价格处于平稳时期,现有做法能够满足建筑市场计价需求,也适应建筑市场实际,但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包括灾后恢复重建时期,市场价格频繁变动,波动幅度也较大,按照现有的价格信息发布规则,一是无法及时将价格信息反馈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二是如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缺乏指导性做法,各方主体实施时比较困难。

3建立价格异常波动时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必要性

3.1确保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需要。由于当前大部分工程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是固定的,不允许调整,但价格异常波动期间,市场材料供应紧张,再加上资金有限,为了降低施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施工现场可能采取拖延办法,减缓施工进度,甚至直接停工,有的甚至采取不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的不良措施,增加了施工质量安全隐患。

3.2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策的需要。价格异常波动势必对建筑市场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心关注质量、安全、造价,价格异常波动对这个“金三角”关系的影响,但需要用监测数据佐证,这就必须分析价格异常波动对建材供应、施工现场生产、工程造价变动等进行系列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分析。

3.3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需要。上述提到价格异常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其影响幅度多少、影响的时间多长等,需要作出正确的判断,对于在建工程项目,如何指导合理调整工程造价,体现实事求是、风险分担、公平合理原则,对于正在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如何引导招标人合理确定风险包干范围、如何引导投标人合理确定风险包干系数,体现公平、公正,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政策保障。

4建立价格异常波动时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思路

4.1明确管理职责。价格异常波动时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应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信息价格监测应由省级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分析与监督管理,各设区市造价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各县市造价管理机构作为设区市造价管理机构的基本监测点。各设区市建立信息价格异常波动跟踪监测预案,确保人员到位、监测资金到位。

4.2确定管理重点。异常波动跟踪监测的重点,应根据当地当时具体情况确定,不是一成不变的,但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并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生产要素,包括人工单价、大型施工机械设备、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等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材料等,应列为常规管理重点。

4.3制定管理措施预案。各设区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制定价格异常波动监测措施预案,一旦达到异常波动条件,应立即启动信息价格异常波动监测措施预案,预案的内容应包括:

(1)设定启动预案条件。价格波动幅度在某一时间段(如10日内)累计变动幅度达到一定数值(如10%)或短时间大幅度异常波动时,或者在一定时限内,价格变动影响工程造价的幅度达到较大值(如超过2%)时,或者价格变动影响市场供求严重失衡时,或者价格变动影响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时,或者价格变动影响建筑业行业发展时,当这些事件发生时,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2)建立报告制度。在异常波动期内,要以日报、周报的快报形式,及时报告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监测快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单位、价格、时间点及异常波动情况分析等。监测快报形式包括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书面材料应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3)加强监测力度。增设监测点(监测点应包括供货单位和需求单位),增加监测人员,指定专人跟踪监测,及时掌握供需双方实际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并做好监测日记。

4.4指导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时发布监测结果,监测结果应当包括材料市场供应、材料生产、市场需求、运输能力、价格变动幅度、价格变动对当前工程造价的影响、价格变动对工程建设的后继影响,并且明确工程造价的具体调整办法,作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理控制、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结语

价格异常波动的主因不同,实施的对策也就不同,因此,在实施异常波动监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应具体解决,尽管对建设工程“人、材、机”信息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及快报工作,在这几年的实践工作中,已经作了初步的研究,但仍需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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