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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工程建设中监理的协调作用

发布时间:2012-11-23 09:52:55更新时间:2012-11-23 09:57:51 1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是将工程参建各方组织在一起,研究和解决工程中的配合问题,目的是将工程建设工程中产生的问题加以解决,使占用的物资和时间资源最少,使各方的关系融洽,满意度提高。

在我公司承担监理任务的核工业新疆科技研发培训中心一期的工程中,业主将主体结构、装修、门窗、消防、通风空调、强弱电等分部工程均平行发包,从而使监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量成倍增大,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项目监理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组织协调工作:

一、监理单位组织协调的内容

凡属于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有关的事项,都属于协调

的内容。协调的内容包括监理单位内部的协调、监理单位与各参建方的协调和监理单位对各参建方的协调。

1、本公司内部关系的协调

在本项目人员安排上,根据工程人员的专长进行选派,做到人尽其才,人员

搭配上注意能力互补和性格互补。在本项目上,根据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安排了一名总监、一名总监代表、二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二名监理员以及水、电、投资监理工程师各一名,组成了一个强有力的监理班子。师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岗位职责分明,对每一个岗位都订立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责任。使管理职能不重不漏,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要明确岗位职权。

2、本工程项目内部需求关系协调

监理过程中抓计划环节,平衡人员的需求,抓住期限的及时性,质量上的规定性,体现计划的严肃性,发挥指导作用。指导施工单位对施工力量的平衡,要抓住瓶颈环节,发现瓶颈环节,要通过资源力量的调整,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抓关键、抓主要矛盾、运用网络计划技术的关键线路法是有效的工具。

二、监理单位组织协调的原则

1、统揽全局的原则。监理单位要了解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了和所有承包商

的职责范围,要了解项目的总任务和分任务,做到分任务之间的无缝衔接,消除责任真空点和监理盲点。

2、公平和公正原则。

3、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4、监理单位应参与最终决策的原则。

三、监理单位组织协调的方法

1、经常性事项的程序化组织协调。监理单位最终协调的关键是抓程序。要坚持按科学的监理程序办事;要抓好总包和分包单位的自身管理程序;按科学的施工建设程序组织各方协同工作。

2、利用责权体系的指令性组织协调。监理单位对项目的监理权来自于业主的委托,并在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同时,监理的职责根据建设监理的法规来实施。监理单位根据业主授予的权利进行工作,具有对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施工进度和工期的确认权和否决权;工程合同内工程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权的依据是监理合同和有关的规范、规程、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这些既是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依据,也是监理单位协调的准则。

3、利用会议进行协调。工程例会是进行监理协调的重要方法,参加会议的各方对工作的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高峰期的承包商达到二十余个,项目监理组要求各承包商上报各自的进度计划,由项目监理组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要求,调整各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充分利用监理例会、专题协调会议、工作联系单等方式,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了工程有序、顺利的进行。

四、监理单位应如何协调业主、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关系

1、协调与业主关系

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委托合同关系,所以业主对监理单位的信任的认识、对自身职责的认识,对设计施工图纸的认识,对施工程序的认识,对施工问题处理的认识,以及个别情况下,业主代表以个人行为代替业主的合同行为等,与监理人员的认识不一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监理人员的协调方法就表现在:是写出书面材料开会解决还是个别交流沟通;是马上解决还是经调查研究冷静一段时间解决;是基层解决还是找上级解决。不过无论怎样,监理人员始终要保护业主利益,以诚相待,用业主的思路去理解分析,权衡利弊,支持业主正确的思考,对业主不规范行为耐心解释,协助业主做出正确的决策。

2、协调与承包单位关系

就工程建设项目而言,业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建筑市场独立平等的主体,在三个建设主体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是平等的相互尊重的关系,并应贯穿在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

监理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是按照规范规定和施工图纸,以及施工合同进行监理,同时对承包单位要尊重和帮助,这里的尊重就是尊重他们的丰富的施工经验,尊重他们的管理方法,在保持公正立场的基础上,维护监理单位利益的同时,帮助施工承包单位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实际问题,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人员不要干预承包单位采取的正常的施工方法,也不要干预承包单位在施工组织管理问题上的分析与处理,但可以根据规范规定、合同约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提出建议,由承包单位自行决策,以避免由于安全、质量和进度方面的问题引来监理责任。

在施工监理工程中,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经常为预控质量检查、隐蔽工程检验、工程计量签证、抢工期不顾质量,工程暂停与复工、施工中安全隐患的处理以及施工质量资料和签证等,发生矛盾。监理人员要明白,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应该仔细倾听承包单位陈述的理由,根据图纸现场核实,对承包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用书面材料说话,使承包单位口服、心服地去纠正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监理人员绝对不能对承包单位的施工问题、安全问题或施工资料问题姑息迁就,甚至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承包单位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忘掉了监理人员应起到的监督、控制和协调作用,如姑息可能会安全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损失。

3、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虽无合同关系,但有着工作上的联系。如:施工单位照图施工;监理单位照图照合同监理,尽管施工前有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但仍有可能由于设计施工图的细度和深度不够,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者因为工程地质变化引起结构形式变化,或者因使用功能变化,或者计划调整,或者由于人、机、料、法、环的变化等使原设计施工图发生变更。监理单位要尊重设计施工图,尊重设计人员,并应给予必要的工作支持,但出现设计变更时,仍要按规范要求的工程变更程序进行,使最后竣工验收的工程实体成为业主满意的投资省、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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