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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责任风险

发布时间:2012-08-11 10:11:26更新时间:2012-08-11 10:12:46 1

摘要: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与施工现场生产安全过程控制比较,有些质量安全事故对施工企业的处罚往往大于甚至超过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方。作者就这些方向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安全责任风险;自由裁量;权责利不对等

Abstract: Comparing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ecurity responsibility with construction site production safety process control, some quality safety accident to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punishment is often greater than even more than the professional contractor, subcontractor labor party. The author discusses these direct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his own views.

Key words: safety liability risk; discretion; unequal rights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时代,建设工程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均居其他行业前茅。建筑行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已成为继工矿业、商贸业其后的第三大产业。但其蓬勃发展的背后,却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存在:生产安全风险增加,重特大恶性事故频发。建筑业在我国的各行业中,重特大事故仅次于矿山和交通运输业,位居第三。据住建部2011年的死亡人数据统计,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738人,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25起、死亡110人,已占到全国生产事故总数的25%以上。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形势十分严峻,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也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焦点。

1.当前安全责任风险形势严峻

自从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2011年9月10日西安“9,10”重大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生产责任事故),给施工总包企业造成巨大生命财产损失。自从2002年以来总包单的项目主要负责人首次被判刑一来,各地相继发生项目主要负责人等管理人员被判刑的事件。由此引发整个建筑业内的大讨论:施工企业到底应不应该为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应该负什么责任。行业为此争论不休。2011年7月1日,由国家主席胡锦涛已主席令签发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了施工企业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即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009年11月26日,由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自2010年3月1日起实行的《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施工单位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为此,争论到此告一段落。

自从《条例》实施以来,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数量并没有减少的趋势,倒是施工企业从业人员被吊销执业资格,被追究刑责,单位资质被降级受处罚的事例越来越多,影响大的有昆明机场引桥和底下车库模板垮塌事件,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塌楼事件等,不胜枚举。突出的问题是:发生事故后,对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判定的自由裁量有扩大化趋向。就像几年前媒体曝光的一些楼歪歪、楼裂裂,楼脆脆、廋身钢筋等事件,一发生事故,都是施工方现场负责人首先被控制,随后就做出处理。从建筑经济角度分析,现实情况是:建设单位压级压价,施工单位获取的利益不可同日而语。

2.安全管理责任风险严重的原因

2.1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扩大了安全工作者从业风险

《条例》对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但并没有给施工企业相应的权力。有关部门对《条例》的释义或意见出现了多种版本,其共同特点是扩大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范围和职责,甚至层层加码,进而形成文件,成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各级部门对施工企业惩罚的依据。

现在施工企业行业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为 “施工企业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好事轮不到,坏事都摊上”此是现代施工企业的真实写照。事实上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所承担的工程是安全生产全权负责的施工方,在施工现场“专业承包、分包单位”不服从施工企业项目部现场的管理,对作业环境的岗前检查是同走过场,班组级教育和“三上岗”活动抛到脑后,安全生产管理在制度形同虚设,把完成工作任务追求最大利润作为终极目标。而发生事故后,施工企业和管理人员却首当其冲屡次被处罚、判刑,建筑行业几乎欲哭无泪!

2.2建设单位(业主)行为不规范

建设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招投标工作中经常暗箱操作,低价招标,签订阴阳合同,缩短合理工期。好些建设方在工程前期手续未**,资金未落实的情况就匆忙开工。施工企业为承担工程“低价中标并垫资施工”,导致在工程所需安全资金投入及有效使用大打折扣。施工中业主又一味讲进度,提前竣工交付使用,压缩合理工期,使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部分业主认为施工企业是的自己“仆人” ,有建设方的工程任务施工企业才得以生存,所以施工企业必须按照业主的意愿办事,顺者昌、逆者“亡”。现场的投资控制权业主紧紧抓住不放,多数工程款支付不能按期支付。好些业主推荐和确认给施工企业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关系暧昧,致使施工企业在工作中得不到业主的支持,导致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控制不牢或失控。出了问题建设单位不作自我检讨,责任全部推给施工企业。作为施工企业只能在夹缝中左右为难,勉强或生存艰难。

2.3施工单位整体行业素质下降

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历史阶段,超常规的发展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施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其整体素质却在不断下降。市场经济条件下,又催生了建筑市场混乱的很多不正常现象;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借用投标相当普遍。如“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分包指挥、班组长包工、农民工干活”就是对当前相当规模的施工队伍的真实写照。

目前部分施工项目工程以包代管的现象很严重,往往是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只有少数几个管理人员,项目的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很大程度依赖于包工队的管理。刚毕业后一两年的大学生就是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素质的降低,无疑增加了施工企业工作难度和增大了安全生产风险。而且施工队伍大多重工程进度、重效益、轻安全,安全意识相当薄弱,安全机构不完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根本就谈不上,建筑安全事故频发也就是在所难免 “理所当然”了。

2.4 施工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在当前建筑市场三大主体中,多种原因造成施工企业地位较高,安全监督检查“执法”效能较低。由于存在着施工企业投标中业主压价压级;施工企业单位之间自相残压等不正当、不规范的竞争;施工企业行业利润较低且又风险大、员工收益低,优秀人才流失严重;从业人员数量与建设规模相比明显不足,造成部分素质不高,业务平平的不合格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充斥市场,这些“单位”缺乏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缺乏对现场隐患的敏感性,难以承担安全管理的重任;以上种种导致项目部整体素质不容乐观,难以满足现阶段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当前,好多项目部自身的安全体系很不健全,还有多数施工企业并未将“安全管理工作”看成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的头等大事,内部大多未成立一个强有力的由多种专业的安全人员组成的安全安全管理部门,自身安全管理薄弱,个别项目部还存在由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兼管各自专业的安全,跟不上建筑业安全形势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70-180)

⑵.刘建雄.工程施工事故分析与预防.第一版.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 2007年(15-29)

⑶.冯小川.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第一版.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07年(166-170)

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文件.第二版.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3月

⑸.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解读 2012年3月(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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