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论文投稿期刊推荐《广西教育》创刊于1954年,为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教育综合性刊物,是广大教育界人士开展教育研究、学术探讨的参考文献和交流平台,在 业界具有重要影响力。为全面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
[摘要]作为残疾人群体中的佼佼者,残疾人大学生因为其特殊的成长经历而备受关注。文章以社会价值实现的角度为切入点,对残疾人大学生法律教育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就实现残疾人大学生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径做出了切实的思考。
[关键词]社会价值,残疾人大学生,法律教育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发展的标志之一,体现在残疾人受教育的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和其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目前,在全国8300多万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已有94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总数的1.13%。受过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在法律素养上存在明显的不足,影响他们作为特殊社会人的价值实现,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思考。
一、残疾人大学生社会价值实现释义
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和社会生产力之间关系的论述,生产力的发展对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具有直接的影响和最后的决定作用。特殊教育作为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生产力和教育的这种关系同样适用于特殊教育。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生产力水平已经得到较大的提升。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仅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的前提,而且也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需要。这种需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社会对特殊教育的需要,要求特殊教育事业能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相应的发展,提高残疾人群的人口质量,因为残疾人同样是生产力中的重要因素,影响着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另一方面,作为特殊教育对象的个体,随着生产力发展带来的社会变化,对文化教育方面的需求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教育是改变人的命运的最根本途径。残疾人进入大学学习,是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成果,但在现代社会,一个仅掌握文化知识而欠缺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漠的人,显然不能实现其社会价值。
一个不守法的公民,即使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掌握了有用的技能,他对社会也是一个无用之人,甚至知识越多,技能越强,带给社会的危害越大。同样,一个不懂得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并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身和群体利益的社会个体,他在越来越追求法治公平的现代社会,也很难生存发展。
在国家从立法层面不断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情况下,残疾人的就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和其他权益受损或缺失的现象却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与残疾人自身的法律素质有着极大的关系。作为残疾人群中的佼佼者,残疾人大学生不仅要改变自身的生存环境和面貌,还应承担起为改变整个残疾人群体的生存状况的使命,从而和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有着积极认识的人群,一起推动残疾人事业的进步,改善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及命运。唯其如此,残疾人大学生的社会价值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二、残疾人大学生法律教育现状分析
1.法律教育过程苍白。我国的特殊学校面向残疾人的教育,实施的是和普通人不同的标准、教材和要求,残疾人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基本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法律知识教育。没有专门为残疾学生编写适合他们身心认知特点的法律教材。对残疾学生的法律教育还停留在思想品德课上的道德要求范围内,很难上升到知法、守法的程度。即使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后,由于所学专业的特殊性,语言沟通的困难,交往人群的疏离,社会实践的局限,以及学校既懂法律又懂特殊教育的师资的缺乏,针对残疾人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依然严重不足。很多残疾人大学生离开大学校门,走向社会,成为接受了高等教育的“法盲”。
2.法律意识淡薄。特殊的学习经历,使得残疾人大学生法律方面的知识学习得很少,简单的生活经历,也让他们对法律的认识产生偏差。笔者在教授残疾人大学生法律课时,让他们对一个聋人盗窃团伙中不同角色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有50%以上的残疾人大学生认为,执行偷窃任务的人不应违法,因为有人强迫他去偷的;对指使强迫聋人偷窃的团伙头目,有近30%的残疾人大学生认为他没有违法,因为他没有自己动手去偷窃;更多的学生还错误地认为,偷窃即使被警察抓住,把东西还掉就没事了。这表明,残疾人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较为普遍。
3.社会现实中的负面影响。残疾人大学生由于生理上某一功能障碍的原因,他们(尤其是占比例较大的聋人大学生)的模仿能力强于普通人。残疾人大学生更易于在社会上受到不良行为的影响。当他们走上法律所不允许的方向时,他们并不明白这些有可能导致他们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后果。一些高校都出现过社会上的残疾人,将残疾人大学生带出校园到社会上行窃、诈骗、偷盗,甚至贩毒,拐带残障儿童等。
三、实现残疾人大学生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径
1.加强残疾人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是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象征。接受教育的过程对他们的一生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学校不仅要教会残疾人大学生基本职业技能,使其具备谋生的本领,还要教导他们遵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奉行人道主义精神,国家在立法上也力求体现对残疾人的特别关心和爱护,但残疾人由于生理的缺陷、认知的不足,会错误地认为残疾人违法犯罪可以不受处理。因此,在高校的教育中,要加强对残疾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潜移默化地对他们施加影响。可以列举残疾人违法犯罪的事例,直观形象地告知他们,法律规定残疾人触犯国家法律,轻度违法的可以拘留、劳教,构成犯罪的一样要受到严厉惩处。残疾人大学生在学生时代认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走向社会后就会自觉地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内化为自身的准则。
2.帮助残疾人大学生掌握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保护残疾人的权利,我国以《宪法》为立法根本,制定了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根基的一系列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运用中,收效和预期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根源就是残疾人群体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远远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不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因此,对残疾人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要做到重点突出、力求实效,让残疾人大学生掌握与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争取残疾人群的社会公民权利。残疾人大学生是特殊的公民,他们不仅要在法律的范围内享有国家基本法律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还要结合残疾人群的身心特点,积极争取法律有规定而实施中有障碍的残疾人权利。针对《道路交通法》规定残疾人考驾照需体检合格;《教师法》规定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而聋人不能说话,就无法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以及机场、车站、银行、商场等社会公共场所,按法律规定都应开设为残疾人提供专门服务的窗口或服务点而不到位;以及城市建设无障碍形同虚设,盲道尽头是电线杆,盲道成为停车场;电视新闻及其他节目不配备手语翻译等诸多侵害残疾人权益,影响残疾人生活、生存质量的行为和现象,残疾人大学生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学会维权,敢于争取。这种争取,可以促进整个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重视,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谐。第二,学习社会保障法律知识,为残疾人争取就业及社会保障权益。残疾人遇到的困难比普通人要多得多。残疾人大学生要学习掌握《残疾人保障法》和《劳动保障法》中与残疾人有关的规定,依法与社会上在残疾人学习、就业、生活中还存在的歧视、拒绝甚至欺压残疾人的行为作斗争。据最新资料,我国现有的6000万贫困人口中,有一半是残疾人,导致残疾人贫困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不了就业,或者就业的状况不理想,包括就业时间短,同等条件下与正常人比就业待遇低,就业竞争力弱,再就业几率很少等;另一方面丧失了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如精神、肢体、智力严重受损及有传染病原等无法参加就业的情况,国家各级各类部门的社会保障不足,使他们因残致贫致困。改变残疾人的贫困状况,仅仅依靠外界的帮助是不够的,残疾人大学生要积极行动起来,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不仅要维护好自身的权益,还要依法为残疾人就业争取国家福利的帮助,让他们早日摆脱贫困,有尊严地生活。第三,学习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追求积极健康的家庭生活。据统计,我国适龄残疾人的结婚率仅为40.6%,大量的成年残疾人无婚姻而导致他们的个人生活混乱,给个人、家庭带来伤害,给社会增加不安定的因素。残疾人大学生走向社会后,必然要面临婚姻的选择和家庭的组建等情况,因此,在残疾人大学生还在学校接受教育时,就要依法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婚姻家庭观教育,杜绝不健康的甚至是违法的如非法同居、群居、重婚等行为,去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3.依法严格要求自己,做好社会服务工作。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残疾人也不例外。但生理障碍给他们和正常人的沟通常带来困难。残疾人大学生作为掌握较高文化知识技能的特殊人才,在为普通人群和残障人群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要发挥特殊重要的作用。担当残疾人(主要是盲、聋哑人)的语言翻译是比较常见的重要工作。如将聋人的手语,盲人的盲文等特殊语言和普通的语言(文字)进行转换翻译。担当语言翻译,要依法严格要求自己,注意保护残疾人的隐私权。要注意翻译的合法、公正、公开性,认识到自己担任翻译时所处位置的重要性,力求做到不偏不倚。面对一些残疾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司法部门从人性和沟通顺畅的角度,有时会需要残疾人大学生协助办案,在涉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翻译时,不能因为协助司法机关办案,希望搞好关系,有所收获,就歧义理解,将残疾人模棱两可的话语作肯定状翻译出来,使残疾人蒙受冤屈;也不能因为同情而避重就轻,帮助他们蒙混过关,逃避法律制裁。翻译结束后,要主动签署姓名,以示自己对这分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是负责的。这也是残疾人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后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社会作贡献的一个具体表现。
四、结语
针对残疾人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必须牢牢把握残疾人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坚信掌握良好的法律知识,可以提高他们的生活和生命质量,使同样作为生命个体的他们能抬起头,面对社会、面对生活,少走人生的弯路,促进他们生存状况的改善,同时可以提升他们的成就感和价值观,为整个国家的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希望、信心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