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道德经》是我国历史文化瑰宝,全文充满管理智慧,它倡导的“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柔性管理及“上善若水”、“圣人以百姓心为心”的思想,对当代城市综合执法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目前还无相关文献探索《道德经》在该领域的借鉴指导作用。本文站在初读《道德经》的基础上,总结道家思想的基本理念,从老子的“管理思想”角度入手,探索《道德经》对当代城市综合执法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老子 道德经 城市综合执法 现实指导意义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作为先秦诸子百家的一家学派,在哲学思想上的成就,以及在国家管理、社会管理、人生管理等方面的许多主张,在中国历史上都有着巨大的影响。
老子的思想收录于《老子》一书中。《老子》又名《道德经》,它不仅是一部思辨哲学著作,还是一部管理哲学著作[1],《纽约时报》更将《老子》列为古今十大作品之首。该书提出的无为而治、柔性管理、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和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以百姓心为心的思想,对我们现代化的管理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当然,《老子》一书的管理思想也有其复古保守、求静止变、认识绝对化的局限性,如现行的由肖箑父、李锦全主编的《中国哲学史》教材就认为,老子主张的是保守、复古、倒退的历史观,“老子的思想比孔丘‘信而好古’,想恢复到西周还更保守,希图复古到‘结绳而用’的原始时代去。”但总的来说,《老子》一书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其管理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借鉴意义。
本文着重从老子的“管理思想”角度入手,探索《道德经》对当代城市综合执法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道家思想的基本理念
《道德经》五千多字,全篇紧紧围绕“道”这个核心展开阐述,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理念
1.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对《老子》中“道”的阐述,河上公注为“道性自然,无所法也”,意思是“道是最高最先的,是天地万物的究竟根本。”[2]简而言之就是一切事物的本源及发展的客观规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的“自然”并不是指自然界的客观事物,而是指“任何事物自身的状态或者动静的态势,即事物运动或者变化的态势、趋势。”[3]由此可以看出,这里的“自然”是事物自然而然的状态,是“是其所是”的一种没有任何人为因素的本真状态。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而“道”法的是“自然”,这是一种最高的境界,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也是和谐的最好状态。
2.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是老子学说中最为著名的政治理论,并由“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的历史实证而名垂史册。
老子认为“天道无为”,因此,“道法自然”的内在要求就是“无为而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让民自我完善和发展,达到“我无为而民自化”。但是,“无为”并不是指什么都不做,而是要遵循自然规律和万物的本性。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即圣人顺任自然处事,无言默化施教。可见,无为只是一种手段,而无不为才是真正的目的。
3.上善若水。
道家对水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认为水是天下至柔之物,却可以摧毁天下之至坚,无微不至。水是无私的,它滋润万物,而却不从万物那里争取任何利益自己的东西,水与世无争,不仅面对被滋润的万物不争,面对世间的一切,他都不争。
4.以百姓心为心。
在老子的政治思想中,“民”、“百姓”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在老子眼里,民众虽然卑贱,但却是高贵的王侯赖以存在的根本,也是一个国家的根基,没有了民这个根基,居于其上的国家政权便无法存在。因而,老子指出:“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没有自己固定不变的意志,而以百姓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根据百姓的需要和心意来施政。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想为民之所想,利为民之所利,就是“以人为本”。
三、道家思想对当代城市综合执法的现实指导意义
“道”是道家思想的精髓,由“道法自然”而引申出的管理属于柔性管理。在老子的思想中,与当代城市综合执法所对应的是“社会管理”。老子认为:社会管理分为四个层次:“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显然,老子所推崇的社会管理是“太上,下知有之”。怎么才能达到城市管理的“太上,下知有之”的境界?《道德经》对当代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有以下几点现实指导意义。
1.遵循道法自然,讲求无为而治。
就城市综合执法而言,究竟什么是“道”,什么是“道法自然”,学术界目前没有相关定义。笔者在总结研究自身11年的综合执法工作经验后提出:当代城市综合执法领域中的“道法自然”应该是“和谐是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城市的需求存在多元化。多元化的城市需求之间存在矛盾的必然性。和谐的城市是多元化需求的完美融合。城市综合执法必须尊重城市发展的自身客观规律,以促进城市和谐为最终目标,在承认城市多元化需求的基础上,引导、兼顾多元化需求协调发展。”
所以,健康和谐的城市不是简单的经济繁荣,不是盲目地追求现代城市“秩序美”,而更在于承认多元化需求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更在于城市多元化需求的兼顾满足、和谐共处。因此,为推进和实现城市和谐发展,综合执法者最应该做的就是顺应城市发展的“道”,深入调研,充分了解不同层次的城市需求,承认这些需求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允许城市多元化并存,以“整体平衡观”引导多元化需求彼此兼容、协调发展。即:一个和谐的城市应该是“现代秩序美”和“小商贩吆喝的清明上河图”的完美融合。要敢于“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努力让百姓“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以“无为”达到有效的“为”,以“无为”实现和谐执法,正所谓“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避免为了某一需求而对另一需求积极执法的“有为”。
2.遵循上善若水,讲求虚极静笃。
作为身处大转型时期的城市综合执法者,要有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品质,做到“天道无亲,恒与善人”,不争名,不争利,公正无私地服务于广大市民;要善于自我完善、自我修身,以宁静的心看待得失,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名利观,不被欲望所控制、所蒙蔽,回到虚名宁静的状态,做到“凡事之本,必先治身”、“至虚极,守静笃”。只有这样,才能如水一样清澈公正,如水一样拥有强大的摧毁力,击败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一切腐朽思想和不良行为,避免过于积极、强硬的执法,强化柔性执法,做到组织灵活化、制度非刚性化、方法情感化、影响无形化以及执法和谐化;才能从内心深处接受和热爱城市综合执法这项工作,从而强化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3.遵循以百姓心为心,讲求民本思想。
“以人为本”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因此,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要牢固树立“圣人以百姓心为心”的民本思、“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的廉洁思想、“百姓皆注其耳目焉”的民主监督思想、“圣人皆孩之”的公仆思想[4]。在实际工作中关注弱势小商贩的生计问题,重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引导广大市民彼此兼容、彼此谦让、和谐发展。
四、结语
《道德经》短短五千字,其蕴含的思想智慧是无穷尽的,对中国数千年的历史有着深远影响。正如鲁迅先生说:“不读《老子》一书,就不知中国文化,不知人生真谛。”“中国根柢全在道教”,“以此读史,有许多问题可以迎刃而解。”[5]道家所倡导的“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上善若水”及“民本思想”在当代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有着广泛、深邃的探索空间和浑厚的指导智慧。
作为当代城市综合执法者,应以“道法自然”为执法思想,深入探索、研究、尊重城市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无为而无不为”为城市管理方式,本着“圣人以百姓心为心”的民本思想,牢固树立“上善若水、虚极静笃”的政绩观、名利观,遵循城市多元化和谐发展的理念,不刻意、不妄为、不浮躁、不勉强地开展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参考文献:
[1]孙以楷.老子注释三种[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 2003: 7.
[2]张岱年.文化与价值[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3]谢杨举.老子“自然”概念的实质和理论[J].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1).
[4]麦小舟.再生的老子[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37.
[5]《鲁迅全集》第九卷,第28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