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全会把以往的“社会管理”提升“为社会治理”,由过去的“社会管理”到现在的“社会治理”,一字之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与治理理念的高度提升,昭示着中国的治理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以往的“社会管理”提升“为社会治理”,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与治理理念的高度提升,昭示着中国的治理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社会转型期大背景下,厘清群众路线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系,明确践行群众路线必须遵循的原则与思路,推动社会管理向有效社会治理转变,是必须正视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国内人力资源管理核心期刊,群众路线,社会治理,社会管理
在社会转型期大背景下,厘清群众路线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系,明确践行群众路线必须遵循的原则与思路,推动社会管理向有效社会治理转变,是必须正视的重要课题。
一、创新社会治理的提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面对社会主体多元化格局,中国共产党在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对社会转型期社会建设内涵和要求的认识越来越明晰、把握越来越准确、运用越来越科学,经历了从加强社会管理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逐步深化过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激发社会活力,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城乡社区治理和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新要求,这是我们党深入分析发展阶段性特征得出的新结论、引领社会进步的新标志,回应了时代新课题和人民新期待,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新升华。
在新形势下,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的要求和现实的迫切需要,只有切实践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才能够制定出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够真正地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管理”变成“治理”,最核心的变化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除了政府治理,还包含社会自治、居民自治等的协同治理。。
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在治理方向上是不同的。社会管理强调的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很容易表现为政府凌驾于社会之上,呈现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的现象,形成对社会进行命令和控制的局面,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主体呈现单一性;而社会治理强调的方向是平等,除了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都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主体呈现多元化。各主体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原先由国家和政府承担的责任由国家、政府、社会组织、私人部门和群众承担,社会治理更容易调动各方参与性和积极性,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性政府。
面对新时期社会群体利益的多元化、群众表达方式的多元化格局,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注重了解民意、掌握民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树立与时俱进的治理理念,公正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建立公正的社会分配格局,实现改革成果人民群众共享,实现社会治理创新。
三、践行群众路线,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思路
(一)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目的,也是贯彻好群众路线的根本方法。这就要求:
首先要明晰群众利益诉求的内涵。从概念上讲,社会治理中的群众利益诉求,系指某个人或群体为实现自身对社会管理的需求和意见而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群众对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追求;对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稳定有序的期望;对参与社会管理获取物质、精神报酬的期盼等多方面内容。其次要明晰群众要求合理与否。群众因其所处不同立场,即使针对同一件事也可能提出不同的利益诉求,也就是说群众所追求的更多是自身或本阶层的权益,而很少会对其他人或阶层负责。对合理诉求,必须及时解决;无理的要求,则需明确原因,给出正面答复,正确引导群众舆论。最后要明晰不同阶层群众合理利益诉求的重点。不同阶层群众对社会管理有着不同的合理利益诉求。政府在社会治理创新中践行群众路线,必须因地制宜,针对不同阶层人群采取不同的解决措施。
(二)坚持服务为先,实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
实践证明,社会治理千头万绪,服务是核心。高压式、强制型的社会管理,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矛盾激化、问题增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的传统思维方式,彻底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做法,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观点,树立民本、服务、柔性治理等新的工作理念,尽可能用平等对话、协商沟通的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用服务、民主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依靠群众,探索社会治理社会化
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既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所在,依靠群众,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力,社会治理将如有源之水,畅流不息。
一是提高社会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改变传统管理体制的管理手段单一,变一家管为多家管,变独角戏为大合唱,通过整合基层各方力量,全力构筑为民排忧解难的综合服务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大排查、大下访、大化解活动,从源头上着力化解各种矛盾隐患,并从根本上解决现实问题。二是注重群众参与广泛性、积极性。公众参与是群众路线的一种形式,也是社会管理的根本途径。在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加强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特别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听证、信访等具体制度,通过完善畅通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引导和保障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三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非政府、非营利、非党派的民间自治组织,包括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是坚持“政府指导、市场运作、有偿服务”,即政府适度放权,做好监管和引导,挖掘社会管理的市场吸引力,依照不同团体的功能,进行有偿服务。
(四)多方协调,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在种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最主要、最普遍、最大的是人民内部矛盾。
要改变传统观念,不是人为地封堵已经出现的矛盾和冲突,而是实事求是地找到矛盾冲突产生的根源,切实解决导致矛盾冲突的制度、政策等问题,从根本上协调、化解矛盾。要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对话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特别要重视和发挥信息网络等新媒体在传达民意、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深化社区治理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切入点。要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社会资源整合、工作力量聚合、群众关系融合”为目的,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梯次管理、逐级负责”的网格化工作格局,逐步建立精细化管理新模式,不断探索并建立健全社区治理服务、综治、法治、社会矛盾化解等长效工作制度,进一步深化社区治理创新工作。
在创新社会治理的实践中,要充分发挥基层民主政治优势,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同创新社会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社会治理方式从自上而下的等级控制向平等互动的民主协商转变,形成政治发展与社会治理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通过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以民主促合作,以合作促信任,增进彼此的信任和了解,最终促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理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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