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以下简称《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上下级法院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
在法院进行判决中涉及到被执行人员的财产调查,对被执行人员的财产调查关系到法院民事判决的质量,因此,要不断提高法院民事财产调查能力,提高法院对民事财产调查权的重视程度,积极做好民事强制执行中的财产调查。 摘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经济飞速
本文是一篇 民商法论文范文 ,论述了洛克关于财产和财产权的思想初探,发表在期刊《理论探索》上,杂志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研究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
近年以来,软法在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治理作用日益受到法学界的关注。罗豪才教授认为,软法是以各种约束力保证实施的、由部分国家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行为规范构成的规范总和[1]。在当下的民间借贷领域,此类规范对于解决硬法规范的部分缺失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
民商法论文投稿 期刊推荐《政治与法律》杂志是上海社会科学院主管、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把政治学和法学融于一炉、以法学为主的理论刊物。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最早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 摘要:交通肇事中二次碰撞问题时有发生,公安机关出具的
按照罗马法体系,物权法、债法和继承法属于物法范畴,优帝《法学纲要》的第二编物法就包括了物权法、继承法和债法的三部分内容[1]。但是,继承制度除了涉及物法的内容外,还涉及人法上的人格制度、权利能力制度以及诉讼法上的继承诉讼,即后世的继承回复之诉
摘要:人格权是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系构建是当前立法面临的问题。人格权是私权、专属权及非财产权。人格权以人格法益为客体,人格法益可分为安全、自由、尊严及人格标识四类。各项人格权可按此标准分门别类,从而形成科学的人格权体系。此外,基于概
民商法论文投稿 期刊推荐《公民与法》(法学版)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法学期刊。《公民与法》(法学版)目标是以打造国内一流的法学学术期刊。《公民与法》(法学版)的宗旨是以服务法律实践。 [摘要]近年来,公办高校与学生之间
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其低消耗、高附加值和强带动性的优势备受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青睐。面对经济增长的压力、资源环境的约束和科技创新的需求,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因此,如何选择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就成为我国理论界和各级政
在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的当前,已经是微薄利润的建筑施工企业却往往会因为法律纠纷的发生而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小型企业往往在遭受重创后无法生存,而大中型企业往往也会在几年之内一蹶不振。根据对江苏省某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称A建筑公司)20002012
摘要: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海上和空中进行情报搜集和军事活动成为沿海国的重大关切。《专属经济区航行与飞越指南》就国家之间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中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设置了一套可供适用的准则。它是建立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家实践和
各国政府皆有促进就业和维持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的职责,因而各国政府一般都会对劳动力市场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这就是我们研究政府干预的变迁路径及其发展趋势的根据。 摘要:放任劳动力市场的自由发展有其缺陷,因而各国政府皆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干预。考察我
于2013年7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旨在更加严格地规范劳务派遣用工。①该次修正具体界定了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门槛,明确规定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并增加了对劳务派遣相应违法行为
第三国强制规范是指那些既不属于准据法又不是法院地法,但出于维护一国重大公共利益之目的而有必要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案件的他国强制规范。以欧盟《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为代表的晚近冲突法立法大多对此作了特别规定,但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
民商法论文 期刊推荐《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创刊于1995年,是由国家 教育 部主管、吉林大学主办的法学学术刊物。该刊原为综合性的法学学术刊物,从2004年起改为理论法学学术刊物。 摘要:地方政府联合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适应经济发展一体化并克服文件
近年来,非营利组织在我国高速发展,尤以商会发展最为迅猛。但因商会在我国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所以在实践中出现的很多新情况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跨法人运作即是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本文是一篇 民商法论文范文 ,论述了商会
否认人格权在未来我国民法典中独立成篇的大有人在,但没有人否认我国民法确立了一般人格权[1]。无论是在学者制定的民法典草案中,还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审议的民法草案里,一般人格权都是构成人格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对人格权
一、研究案例与问题引入 [案例1]2009年5月5日,原告某地产公司与被告曾某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应在租约期满前一个月另行签订续租协议。2010年8月13日,被告致函原告称租赁合同期满后,因其对该物业另有用途,故不再与
对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与附条件民事行为关系的这一着述现象,就其原因而论大致有二:一是,认为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制度,分属于不同的制度范畴,适用于不同的调整领域,并因之将其并列两立分别论述;二是,认为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外延包括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故而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民事立法的下一阶段就是要加快制定人格权法。[1]该法之制定,个人信息商品化自是重要议题。对于个人信息,我国多沿袭大陆法系传统,在人格权项下研究,个人信息商品化实际指向人格权商品化问题。笔者认为,个人信息商品化应当区分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