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我国的经济取得了重大的发展。建筑行业作为主要支柱也取得了长久的发展,但是在其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其中最主要的表现为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建筑工程是一项投资大、周期长、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工程参与方多并且容易受到环境等因素影响的工程,同时其不可预见的各项因素较多,是一个高风险的过程。《建筑遗产》(月刊)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中国科学院 主管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办,是集建材业、建筑业、装饰装修业为一体,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类科技期刊。国际标准刊 号:ISSN1004-9217,国内统一刊号:10-1071/TU 。每月25日出版,大16开本。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筑行业尤其是在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面在新时期取得了不断的发展,但是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建筑风险管理能够很好的对建筑行业中的风险做出一定的预测和管理,有利于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很多大的差距,需要我国进一步作出研究和发展。
关键字:建筑遗产,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现状,对策
一、引言
对于工程建设参与方来说,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顺利进行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如果对与工程中潜在的风险不严加防范,就有可能酿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加强对建筑工程风险的管理,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寻找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风险管理策略,促进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2.1 缺乏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
我国对于建筑工程很重视,出台了一些列的相关法律,主要有《担保法》《保险法》《建筑法》以及《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建筑行业拥有其自身的特点,上述的法律也缺乏对工程建设实际存在的问题以及特点缺乏一定的具体的规定,所以在实践中这些法律很难操作。目前,我国的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做出了新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先关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但是还没有作为正式的法律法规,还不具备法律效率,没有强制力。
2.2 对于工程风险的认识不够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其如果出现重大的问题,此时还需要由政府进行承担起主要的风险。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对于我国的工程界和金融街及相关部门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他们对于工程项目中的风险的认识远远不足,缺乏对其足够的认识,就容易存在侥幸心理或者是认为加大工程的投资成本而得不偿失。对于国内的商业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对于一些贷款的工程项目,认为不需要进行投保措施。许多建筑工程商对于工程风险的认识也不够。
2.3 缺乏相应的保险等**人
对于工程保险以及担保市场的形成必须要拥有相当数量的符合资格条件的担保人和经济人。在我国目前存在的部分银行,已经开展了一部分的担保业务,但是仍然不普及。保险公司一般不能从事担保业务,但是承包商之间的同业担保尚未开展起来。对于担保公司的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对于其成立的审批以及承接业务范围的监督等步骤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国内的保险公司对于工程风险的担保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对于风险的开发十分欠缺,且其保单形式较单一,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影响着工程保险的推广。
2.4 缺乏工程风险管理**结构
虽然近年来一些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应的工程保险业务,但是一般较少被业主和承包商接受。而其主要原因一是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不够高,二是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工程保险经纪人、代理人以及相关的咨询公司。许多工程保险知识尚不普及,许多业主和建筑商对于投保没有积极性。另外保险公司中的工作人员的素质个
三、我国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对策研究
3.1 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立法和相关的合同规定的方式,不断推动有关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工作的开展和建立,不断推进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对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合同对其进行一定的约束。我国应该在《担保法》《保险法》《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为基础,制定相关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将于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的内容写进去。对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可以有建设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发文,不断推进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建立。另外,在起草或修订相关合同示范文本时,注意有关的国外对应条款,除制定相应的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的条款,还要积极抓紧对于各种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等系列的合同范文本的制定与研究。
3.2 加强对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认识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其主要的发展来自工程项目中的风险管理的加强,我们在对建筑工程风险的管理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对其认识,积极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管理者进行一定的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其专业知识。通过实践不断加强对建筑工程中风险的管理,减少整个建筑工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风险,降低工程项目的风险成本。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整个建筑工程中的有关风险,对其做出正确的分析,及时发现风险,并做出一定的风险防范体系。不断完善风险知识普及与培训的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做出培训,同时加大对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等的宣传工作,普及有关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知识,选择一定的实验中心,在先强的经验基础上,逐步推进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的进行。
3.3 积极发展担保人市场,形成**人
对于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不仅仅发挥着银行的作用,同时还需要不断培育其他具备条件的担当担保人,形成具有**性质的担保人市场。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对于建筑承包商的同业担保要重点发展,通过综合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他的承包商提供第三方担保。这样不仅仅可以是建筑工程顺利的开展进行,同时较简便。如果相关的条件具备,在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就应该允许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建立专门的工程担保部门,对于不同的建设额部门对其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考察研究,不断规范工程担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对于不同的担保人,进行积极的考察和研究,发挥其**人的作用,促进工程风险管理的形成。
3.4 培育和发展有关的**咨询机构
对于建筑工程过程中的工程风险管理**咨询机构,对其进行积极的培育和发展。不单单包括有关的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以及相关的工程风险管理咨询公司,对于受被保险人(业务和承包商等)的相关委托,就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进行商谈,对保险合同进行洽谈和索取赔偿;对于从事工程风险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对风险识别、评价、处理、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方案和指导执行等进行风险咨询。面对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就if恩,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技术鉴定和责任确认的权威机构,从而进一步解决有关的工程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纠纷。并且在确定上述的机构时,要积极发挥享有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安全监督以及工程招投标管理等机构的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针对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进一步发展,虽然有关的工程保险已经应用到建设项目中的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并且对于我国建筑工程的风险管理有着很大的帮助,但是在我国与国际上发达的国家相比仍存在着各种问题,且工程保险制度不够完善,需要做出进一步的研究和开发。而工程担保主要是为了分散工程风险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行之有效的检测方法,这方面我国仍有所欠缺。对于我国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应该要不断加强对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借鉴与学习,探寻适合我国发展的有关工程风险担保的制度,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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