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论文发表期刊推荐《南方金融》杂 志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主管的大型金融月刊,在国内外发行。杂志理论与实务并重,政策性,指导性,实用性强,深受读者喜爱,读者遍及银行,证券,保 险,工商企业,党政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社会各界,几年来发行量多达30万份,立足华南,面向全国,立足金融,面向经济。目前,它已 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的金融理论与实务刊物,有力推动了金融改革与发展。
【摘要】 股权激励制度在降低代理成本、实现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最有效配置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财务重述正是其中之一。本文的研究结论证实,实施股权激励政策的公司相对于未实施该制度的公司更容易发生财务重述。进一步研究发现,基于股价的股权激励模式比基于业绩的模式发生财务重述的几率更大。基于此结论,文章提出了股权激励制度的完善方案和上市公司对于控制内部交易、防止操纵短期盈余的有效措施,对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升企业价值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股权激励,财务重述,内部控制
一、引言
股权激励制作为一种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对剩余分享的重要机制,有助于使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实现最有配置,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然而,这种机制在行权价格和条件的确定、会计处理、盈余管理等问题上的独特性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财务重述就是其中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01—2007年我国A股市场共有613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财务重述,比例达到了36.68%;在未发生财务重述的上市公司中,有43.4%的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制度;然而,有趣的是,在发生财务重述的上市公司中,有73.91%的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制度,尽管公司治理、公司结构、外部环境中种种因素均可以对财务重述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上述统计数据的差异性仍然十分显著,这成为本文的写作动因之一。进一步猜想,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对管理层人员的考核标准不同,也可能对财务重述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将展开对股权激励与财务重述的深入研究。
二、研究设计
1、提出假设
在股权激励制度下,企业的盈余水平决定了经营者能否达到行权条件以及行权获得收益的大小。因此,相比没有股权激励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经营者其盈余操纵动机一般而言会更加强烈,表现形式即提高短期股价。据此,我们提出研究假设1:
H1: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比未实施的上市公司更容易发生财务重述
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完善,正处于发展完善阶段,法制缺位、市场有效性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突出,短期股价波动性很大,这其中不乏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短期盈余操纵、抬高股价行为,呈现在投资者面前的很可能是虚假错误信息。而我国目前主要的股权激励模式是基于股价和基于业绩,相比基于业绩的激励模式,基于股价的股权激励模式操纵空间更大,对于经营者而言操纵动机更强烈,更容易通过短期股价获得超额收益,因此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也更大。根据以上分析,提出研究假设2:
H2:相比基于业绩的股权激励模式,实施基于股价的股权激励模式的上市公司更容易发生财务重述
2、设计模型
基于以上分析假设,我们建立以下模型分析股权激励模式对财务重述的影响。在Logistic模型中,被解释变量Restate在发生财务重述是取1,否则取0;解释变量SI代表股权激励模式,为了细化不同股权激励模式对财务重述的不同影响,我们用SI-P、SI-SP、SI-FP代替SI检验三次,分别考察实施股权激励与否、实施基于股价的股权激励模式、实施基于业绩的股权激励模式对财务重述的不同影响,因此,在此模型下又细分为了三个模型。三次检验中,分别令SI-P=1,SI-SP=1,SI-FP=1,并分别控制其他解释变量为0,即可检验该解释变量的显著性;其中,模型一检验股权激励制度对财务重述发生概率影响的大小和影响的方向;模型二和模型三则检验基于股权和基于业绩的不同激励模式对财务重述发生概率影响的不同;同时,我们用Control和Ind来描述非行业和行业因素,控制变量Control中又包含了净资产收益率(ROE)、总资产周转率(TURN)、资产负债率(LEV)、总资产规模(SIZE)以及公司成长性(GROWTH)等几个指标,分别用来度量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能力、财务杠杆、规模效应以及所处生命周期和成长速度等特征,以达到控制非行业因素的目的。其中,GROWTH我们用TQ值代替,TQ=(每股股价?鄢流通股股数+每股净资产?鄢非流通股股数+总负债)/总资产,以此来衡量公司的成长潜力;总资产规模(SIZE)用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表示。我们假设,净资产收益率(ROE)越高、资产周转(TRUN)越快、公司成长能力(GROWTH)越强,表明企业本身的经营业绩较好,经营者操纵盈余得动机越不强烈,则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越低,因此我们预测以上三个变量的符号位负;而公司负债比例越高,财务杠杆(LEV)运用程度越高、公司规模(SIZE)越大、经营压力相对更大,则抬高企业业绩虚增盈利的可能性越大,因此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也越高。我们预测以上两个变量符号为正。用Ind来表示行业哑变量,用ε来描述除股权激励、行业和非行业因素以外的其他因素。最终建立模型如下:
Pr(Restate=1)=?琢0+?琢1SI+?茁CControl+?茁iInd+?着(1)
三、实证分析
1、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了2005—2007年我国A股市场的共98家上市公司,其中,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共49家,与其配比的另外49家则选取了同一行业,上市时间相似而没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其中,剔除了财务数据缺失的公司、金融企业(主要是该行业财务特征比较特殊)以及取消上市资格的公司。本文财务重述的数据是通过阅读公司年报和差错公告通整理获得。其中年报来源于巨潮网,非行业控制变量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行业控制变量采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信息字〔2001〕1号)进行分类。
2、描述性统计
从表1可以看出,在重述公司中,有股权激励的公司占总数的比率(73.91)大于无股权激励的公司(26.09%),且Chi-Square值显著;基于股价的股权激励模式占总数52.17%,而基于业绩的股权激励模式只占21.73%,与假设H1和H2相符。 3、实证结果分析
从表2中的检验可以看到,SI-P检测值显著,说明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公司相对没有实施该机制的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要大很多,这与我们的假设1相符合;而基于股价的股权激励显著程度(4.625)明显大于基于业绩的股权激励制度(1.240),这说明基于股价的激励措施对于企业经营者操纵短期盈余的动机更强烈,与我们的假设2相符。而基于业绩的股权激励措施尽管与财务重述正相关,但没有通过检验,说明其影响效果并不明显,或者说没有基于股价的激励措施明显。同时,我们看到,三个模型中,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与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公司规模与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正相关,但并不显著。此外,资产负债率也为负相关,但并不显著,这也与我们的预测相符。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与财务重述的发生显著正相关;实施基于股价的股权激励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要高于实施基于业绩的股权激励公司。因此,我们的研究结论支持了有股权激励尤其是有基于股价的股权激励模式的上市公司经营者的短期盈余操纵行为的观点。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日趋严重的财务重述问题降低了资本市场运作效率,同时也不利于投资者的理性判断。我们认为,必须从公司层面、市场层面进行引导。在公司层面上,应积极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加强内部控制,从内控中保证财务报告的质量。在设计股权激励机制时,应充分考虑股权激励可能给经营者带来的短期盈余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特别是股权激励具体模式的选择上要注意激励合约的执行期。同时,监管机构应对上市公司治理发挥重要的监督职能。在市场层面上,应提高监管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效率,强化外部独立审计的功能,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其他**机构以及中小投资者的监督质询作用。
【参考文献】
[1] Mehran,Hamid1Executive compensation tructure,ownership,and firm performance [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4,38(6).
[2] Jensen,M.,andW.Mecking.Agency costs of overvalued equity[J].Financial Management,2005(34).
[3] Bergstresser,D,and T.Philippon.CEO incentive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mics,2006(80).
[4] 杜心强:股票期权:公司治理的革命抑或财会欺诈的始作俑者?[J].中国审计,2002(12).
[5] 张曙光:关于股票期权制度的思考[J].中国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6).
下一篇:企业管理论文浅谈中国国有企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