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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提高公路监理工作质量-论文网

发布时间:2011-02-26 14:21:30更新时间:2011-02-26 14:21:30 1


  浅谈如何提高公路监理工作质量
  蔡彪
  泰兴市交通局江苏泰兴225400
  摘要:对公路施工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影响监理工作质量的外部因素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提出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理法制体系、规范监理人员管理、合理确定监理服务费等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的措施。
  关键词:公路施工监理;存在问题;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措施
  如何加强对交通建设监理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监理体制本身的完善和发展,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国家大量投资的效益是否能预期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能健康、平稳发展。本文就提高公路监理工作质量进行研讨。
  一、公路施工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等级公路施工监理基本上实行总监——总监代表——高级驻地办三级监理模式,或总监——高级驻地办的二级监理模式。无论哪种模式,高级驻地办在工程监理职能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现阶段,绝大部分驻地监理机构都具有良好的素质,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但还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人员不全或无证上岗。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时一般都要求投入的监理人员持有毕业证、技术职称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等,但中标后多数监理公司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只有部分到岗,另一部分是用资历或持证不全的人员替岗,以降低成本投入。
  (二)素质偏低,责任心差。部分施工一线的监理人员,缺乏施工管理经验,对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一知半解,不熟悉合同和图纸,对承包人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制止不力,事前监理意识差,对承包人上报的工程量不严格审查,随意签认,影响驻地监理的信誉,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聘用人员比例高,年龄结构不合理。由于目前监理市场竞争激烈,监理公司大量聘用外来人员。外聘人员中大多数是刚退休的技术人员和刚毕业的学生,老的老,少的少,缺乏年富力强的中青年骨干。
  (四)人员投入不足,监理队伍不稳定。监理公司为降低成本,不按投标书承诺的配额投入监理人员,人员不足导致驻地监理一人多岗,力不从心,无法有效控制现场施工质量;外聘人员工作调动频繁,造成监理队伍换岗较多,新官不理旧事,造成监理工作脱节,直接影响驻地监理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知识面狭窄,缺乏职业道德。公路工程分项较多,部分施工监理知识面狭窄,普遍钻研或只注重路基、路面、桥涵等主体工程施工监理,放松或忽视绿化、亮化、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施工监理,再或是根本上缺乏附属工程施工监理知识和经验;少部分监理人员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甚至利用职权参与承包人经营活动,非法获利,影响较坏。
  二、影响监理工作质量的外部因素分析
  除了监理行业自身存在的不足外,外部环境特别是来自业主方面的各种干扰,也使得监理工程师很难独立、公正、科学的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业主对施工监理干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比如: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建设指挥部(业主的一级管理机构)指挥长,业主、监理合二为一,统一指挥,作为施工监理的最基层组织驻地监理班子自然成了业主的派出机构。
  (二)更改合同部分权限,驻地监理权责不统一。业主在工程建设中,变相取消或更改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部分权限,使驻地监理权责不统一,无法有效实施对工程质量和投资的监控。
  (三)业主官僚主义严重,行政手段越权。部分业主的管理干部官僚主义严重,以行政手段越权行使监理职能,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三、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的几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理法制体系,加大监理力度和深度。根据十余年建设监理制的推行,我们应对现已运行或实行的监理规范、条例和法规进行总结,对欠妥之处进行修订,对急需出台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编写,如监理的深度就应向前延伸,覆盖到设计阶段甚至决策阶段,使监理法规与相应的技术规范形成一个完整而严密的体系。
  (二)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规范监理人员管理。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使其达到科学、规范的目标,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结构合理的监理队伍。所谓高素质就是要求学历较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既具有工程、经济、法律、组织和管理知识,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谓结构合理是指各专业人员配套,年龄结构、专业技能结构符合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监理队伍建设,严格持证上岗制度。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使监理人员具有独立、公正、有效开展监理业务的能力和责任。
  (三)加大对监理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服务合同。一是加强对监理现场工作质量的检查,促进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投入人员、设备,进行工程施工监理;二是对监理人员要组织应知应会抽查考试,促进监理人员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规范监理人员行为;四是必须建立现场监理工地试验室,并取得临时资质证书,以加强试验检测工作。
  (四)合理委托监理。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应当将包括施工招标等工作在内的全部监理任务,全过程、全方位委托给一个管理水平高、信誉好的社会监理单位总承担,并允许其在必要时将某些专业性强或部分驻地监理业务再委托给别的社会监理单位(征得业主同意)。当然,这并不排除业主拥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这种全权委托,还能够大大减少监理招标单位,并使全线实行统一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也便于业主管理。
  (五)明确职责,充分赋权,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效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弹性,同样的工作可以做得细致认真,也可以做得马马虎虎。监理的工作成效界定起来也较为困难,好坏难以用定量的标准来衡量。所以,其工作成效与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有关,而这种主观能动性来自三个方面:其一取决于职业道德的约束;其二取决于监理工程师自身对监理工作的热爱;其三是业主的支持。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在质量、工期及资金方面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相互信任和诚意,无疑会大大激发监理工程师的主观能动性。
  (六)健全制度管理,推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监理是受业主的委托,以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建立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是开展监理工作的必备条件,也是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前提,特别是在提高监理工程质量方面,应有科学化的监理程序、规范化的监理信息能够实现的有效控制,以及达到优化目标的监理措施和质量控制系统。做好工程项目建设中各类控制是监理任务的核心,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要使监理控制有成效,就必须坚持控制程序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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