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类型学发源于欧洲,是欧洲现代建筑理论遇到危机后的重大理论突破,并在建筑领域取得了深远的影响。所谓艺术是想通的,类型学作为一门上升到哲学层次的学科,必然和我国的传统文化有相通之处,笔者不才,试图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初探类型学的文化亲和性,为其找到在传统文化领域生根的依托。同时结合新徽派的发展,演绎一下自己的理解。
关键词:建筑类型学,传统文化,新徽派
引言
建筑类型学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在不同层次上全面的影响着近现代的建筑活动,并且成为批判性和实用性的双重工具。一直以来关于建筑类型学的综合性论文比较多,对建筑类型学的论述也比较充实,内容有相当多的相似、重复之处,如果按照上述思路再演绎一篇,难有新意,若想创新,难度甚大。故而想以自己对类型学的发散思考,集成文字,或许能引起一些思考。
1类的传统文化探析
儒家讲“有教无类”,佛家讲要“无分别心”,何也?道家始祖老子云:“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荀子说:“物固有形,形固有名。”物有不同,必以门类分别之,自古以来,天文、地理、人文等任何学问莫不如是,有了类别,秩序、逻辑才有了依附,这样人们进行理性的推敲、琢磨之时,思路才能清晰、畅达,言之有物,这样才表达准确无误。至于儒家、佛家所说的“有教无类”,“无分别心”,乃是从高度的人文关怀的角度来讲的,是导人向善的明灯。然而“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然而学问愈到高深处,必以虔诚修炼而悟之,正所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那么,上述所言,与建筑类型学又有什么关系呢?分类是研究学问的初级阶段,专业一点来讲,就是分类学只能作为在研究类属间的变化的初级阶段。因为分类学不能随变化过程中的各种形式做细致的分析研究。变化越为渐进发展其限定的属性则越为精细,在各属性之间划分界限则会越困难。而类型学则在分类学中得到明确的,可用来研究可变性与过渡性的问题。
如果说,分类是我们用静态的眼光看待事物,那么类型就是用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研究类型学,必然会涉及到“原型”,中国有句老话叫“万变不离其宗”,随着芸芸众生的不断演绎,经过“变”的原型,生成了繁多的类别,在时空的变换中,这些类别并非一直都会保有其生命力,正如辛弃疾的词《永遇乐·千古江山》中所说“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在中国这个讲究传承的社会里,很多优秀的文化,文明会因为各种原因缺乏传承人而在历史中昙花一现,尽管说中华文化传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文化发生器,却也因某些局限性,隔着历史的风烟,我们经常不得不对我国古代某些优秀文化成果的散佚而扼腕叹息,例如华佗的医术,鲁班的木艺等等,还有秦朝焚书坑儒的文化劫难等等。换句话说,正是在中华文化这种稳定发展的文化传统中,文化的发展生生不息,那些曾经消失的部分尽管使人遗憾,但文化传统的核心或者说完整的DNA还在,一个健康的文化生态总会再次繁荣起来。
2原型与“次原型”
原型,一般来讲,总是具有高度抽象性,具有强大的内涵和可衍生性。另一方面,原型具有质朴性,具有一种原始的无装饰的形式,更准确的说,这里所讲的具有质朴性的原始的无装饰的形式只是原型被人们初始记录的一个单纯的符号,原型只是具有某一类特征的文化组或者说文化概念,具有形式的模糊性,因而也就具有强大的衍生性,也可以这么讲,初始的单纯的符号是具有某一类特征的文化组的概念性表达。因此可以这么讲,概念性、模糊性、强大的衍生性和稳定性是原型的基本特征。原型是什么,我曾经作了一番思考,认为他有高度的抽象性,概括性,模糊性等等,可是再当我深入下去的时候,我却越来越糊涂了,为什么呢?也许我必须举个例子演绎一下,这样才能更深入地脚踏实地地来检验和发展我的思考。抽象的概念总让人飘飘然没有方向的感觉。对马头墙原型的研究是我深入的方向。
基于上述笔者所分析的原型特征,原型这种赤裸的原始符号不可能被直接应用于社会实际。因此设计师必须在原型的基础上衍生出适应特定语境的或者特定时空文化环境的“次原型”。相对于原型,次原型在概念性、模糊性、衍生性和稳定性等方面的程度会大大降低,但在适应性方面会大大增强。同时作为文化组的“衍生物”,依然具有对文化组的载体功能。
3次原型与符号
记得,《红楼梦》中度恨菩提曾有两句特别珍视的诗句,即范成大《重九日行营寿藏之地》中的“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虽然讲世事浮华,终归尘土,也从侧面反映了人对物质的功能性需求有限。在人们对物质世界的功能性需求得到满足后,必然把注意力转移到对形势的需求,在人们追逐形式的时候,符号性需求也必将迎来自己的春天。尽管类型学从地域文明传承的角度来梳理文明,衍生文明,其有限的功能性梳理完成以后,在现代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环境中,“次原型”在形式的泛滥中,也会脱离功能本身,形成某种符号,例如马头墙等的跨地域广泛生根。就像我国传统的大屋顶从汉代基本定型以后,到明清不仅具有隐含原型的优美形式,而且也形成了稳定的等级符号。还有欧陆风,地中海风格在跨地域嫁接的时候,并没有从类型学的角度经过深入研究,而是为迎合大众文化的“伪贵族”情结的“投怀送抱”,大都是粗制滥造的符号性的文化“软殖民”,依然有点继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军事“硬殖民”和“全面入侵”之后的继续“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蕴意。这两个符号的跨地域反应了一个事实:异域强势文化的粗野入侵激起了传统地域文化的迅速壮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次原型”的发展前途就是符号,相对于次原型地不断衍生,符号更具稳定性,再说社会的关注点可能会转移,次原型的衍生速度就会减慢,那么具有稳定性的符号可能可能会占优势。再说没有一件事物会稳定的一直持续下去,总是在螺旋的循环发展之中。
4类型与风格
类型的概念最早由生物分类学转化引申而来。罗西(A·Rossi)引述法国著名建筑理论家昆西在《建筑百科辞典》中的描述“类型并不意味着事物形象的抄袭和完美的模仿,而是意味着某一种因素的观念,这种观念本身即是形成模型的法则。模型就其艺术实践的范围来说是事物原原本本的重复。反之类型则是人们据此能画出多种不完全相似的作品的概念,就模型来说,一切都是精确明晰,而类型多少有些模糊不清。因此类型所模拟的总是感情和精神所认可的事物......”[1]并一再宣称:“类型的概念就象一些复杂和持久的事物,是一种高于自身形式的逻辑原则。”如果说模型是类别,那么类型就是道,所谓文以载道。例如:用类型学的观点来考察具有天井的建筑,我们会刻意忽视天井的风格,只关注它是否有天井这一共同的本质的问题。因为风格只是事物适应环境的附加值,而事物本身才是其实质意义所在。因为天井的存在本身的恒久意义远大于其风格所带来的永恒意义,因为天井本身具有原型意义,而某种风格的天井只是变体,风格作为附加物具有短暂性,会因为时空转变而转变。再谈远一点,如果说天井(原型)是“皮”,那么风格就是“毛”,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这方向来说,原型的本质意义是核心的,原型是繁华落尽见真淳的“真”,回归本真,我们才有创新的空间和底气。
5结语
类型所模仿的总是情感和精神所认可的事物。类型决非等同于建筑师所设计的形式,形式只是类型的一个变体,或者说一种固化。一种类型可以有多种变体,这就很好地解决了统一于多样性的矛盾问题。在现代建筑如野马一般狂飙的今天,类型学至少至少可以作为一根有力的缰绳将其拉向人文的原野。人类骑马是为了获得一种可控的奔腾的欢乐,而不是难以驾驭的急速刺激。建筑类型学有其丰富的理论,本文仅撷取一点而议论之,希望能触及其本质,能有所新意,能有所启发。
注释
[1]阿尔多·罗西.黄士均,译.城市建筑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P42
参考文献
[1]刘先觉.现代建筑理论.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朱锫.类型学与阿尔多·罗西.建筑学报,1992(5)
[3]支文军,朱金良.中国新乡土建筑的当代策略[J].新建筑,2006(2).
[4]梁琍.新徽派建筑初探[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5]阿尔多·罗西.黄士均,译.城市建筑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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