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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排污收费问题 完善排污收费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02 16:09:49更新时间:2014-09-02 16:12:05 1

  摘要:排污收费是国家环境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具有强制性。本文首先分析了完善排污收费制度的意义,着重论述了现行排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排污收费;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Abstract: The sewage charges is an important economic means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is mandatory. This paper first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 to improve pollution charge system, discusses the problems in the existing pollution charge, and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working environment, and presents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sewage charges; problems;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TU984.11+5]

  一、排污收费制度的含义

  排污收费制度,也被称为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所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征收一定的费用的一套管理制度。它是运用经济手段有效地促进污染治理和新技术的发展,使污染者承担一定污染防治费用的法律制度,是“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具体体现。

  二、完善排污收费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在《中国21世纪议程》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与重大行动”中,我国政府明确指出,为实现我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保持与之相适应的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和环境基础”。而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开展对现行政策和法规的全面评价,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联系协调,通过法规约 引导和调控,推进经济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排污收费制度旨在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刺激排污者加强企业经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节约利用资源,削减排污量,治理污染,从而达到改善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执行以来,这项制度对促进我国的环保事业及协调环境与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正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传统的政策、手段已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环境管理日趋复杂。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控制污染,加强环境保护,保证可持续发展,已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的排污收费标准初步形成了一个涉及因子众多、结构比较复杂的体系,随着这一体系建立,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获得了长足发展,成为环境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经济手段。其在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能源和原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为企业治理污染开辟了一条可靠的资金渠道,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然而在这项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排污收费制度得以有效运作所需要的外在环境方面,在我们现有的经济体制下,还存在着许多阻碍因子。对我国环境治理目标的实现,环境质量的治理和改善,构成了极大的阻碍作用。长期以来环境质量不但没有保证,反而在许多地方出现有继续恶化的不良局面。由于种种原因,现行排污收费体系及其所包含的排污收费标准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鉴于目前排污收费制度在我国的实施现状,很有必要对排污收费制度的正常动作环境予以仔细的分析,以便合理地推进排污收费制度的有效改革,使这项制度在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3.1征收标准仍然偏低,征收阻力大。现行标准普遍低于正常的污染处理费,因而产生了用交排污费购买“污染权”或“破坏权”,企业重生产轻污染治理的不正常现象。这主要是我国经济的发展相对仍处于主体地位,制定的排污费用标准要相应地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同时又要顾全经济发展,这就给环境保护工作留下了隐患。

  3.2征收标准缺乏灵活性。统一排污收费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在整体上维护我国的环境状况,出发点是好的。由于我国东、西部之间,沿海与内地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一味地坚持一个标准或者规定地方只能制定更严格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导致有的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收费难;发达的地区收费相对又低,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制定出符合东西部实际发展情况的收费标准是正确的选择。

  3.3征收项目不全。虽然2003年出台的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增加了污染因子数,但是仍有一些常见的污染物没有被纳入征费的范围内。比如,汽车尾气污染、家庭生活污水、放射性污染物等等。

  3.4征收程序复杂,征收成本高。现行排污费征收条例规定,排污费征收程序是每个月或每季都要分别向排污者送达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通知书和缴费通知单。大的城市须收取上万家单位的排污费,如果全部按程序发送通知书,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多数通知书要通过邮政部门挂号、特快送达,即使部分小单位每季度的排污费只有十几元也要开销同样的邮费,大大增加了收费成本开支。

  四、排污收费制度的完善对策

  4.1完善环境管理制度。首先实行排放污染物总量申请收费制度。该项制度的改革,其核心就是排污单位通过排放污染物总量申请,同时缴纳相应费用,取得环境容量或资源的使用权,也就是根据本地区环境容量、污染控制目标核定本地区或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向社会、排污单位发布公告。排污单位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环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环保部门根据各排污单位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审查、核定、分配、批准、发证,同时收取核定许可排放总量的开户费和排污费,不足部分及增减变更可以通过市场运作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交易。其次,由被动征收转变为主动纳费。由于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总量或环境容量使用权时即缴纳排污费,否则排污者将得不到环境容量使用权,无法投入运行,污染物也就不得进入环境,这使排污费从被动征收转变为排污者主动缴纳。环保部门只要设立一个排污收费服务窗口,只需几个人,通过坐地办公即可解决大量收费问题,将大量的人力、物力从繁杂的征收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效地解决了行政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4.2科学制定和规范标准。收费标准不是不变的常数,应该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科学技术水平相适应,不断摸索科学决策,建立适应市场机制适应治理成本的排污费征收标准。通过对各类主要污染物的治理进行成本调查,确定排污收费的费率,并兼顾地区差异,根据环境容量和管理效果及企业的承受能力逐步实施到位,实现排污收费从静态收费向动态收费的转变。

  4.3建立排污核算、效能评查体系。要以减排量为约束性目标,实行污染总量控制、限额排放和配额交易,引入排放绩效指标,实现对环境容量资源的有效配置。在采取基本收费的同时,实行附加收费。对于超标排放和超总量排污实行附加费政策;对新增或超总量申请实行附加费政策;对重点保护区域、流域实行附加费政策;对未完成总量削减任务或控制地区实行附加费政策等。通过效能评查和收费的双轨制来规范排污工作。

  4.4加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一方面要扩大排污费实际征收面,在继续重视废水、废气排污费征收的同时,加强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另一方面要健全排污费征收稽查制度,坚决杜绝重复收费,堵塞在排污申报、核定、收缴过程中的征收漏洞,确保排污费及时足额征收;同时要规范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确保排污费专款专用。

  4.5加强预算监督管理。由于排污总量申请收费制度实现了源头管理,排污单位在申请时考虑到发展需要,不愿意少申请,尽可能自觉主动地如实申报,同时由于对总量申请的担心,会主动地向环保管理部门提出或提供说明或账目审查,并能有计划地纳入到年度生产经营成本核算,做到事前按计划设置,自动、公平发挥作用,转变了事后按情节决定收费额造成的无序混乱现象,也从制度上彻底地、有效地转变事后收取排污费是罚款的错误理解,环保管理部门也便于总量管理的统计和预测,排污单位和管理部门对排污总量都能说得准、说得清,道得明。同时,也能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便于公众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形成有效地监督体系,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伍世安:《改革和完善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探讨》,《价格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2期。

  [2]李慧玲:《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及其立法评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7月第1卷第2期。

  [3]王海勇:《环境保护与税费政策:一项总体评估》,《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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