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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考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存在技术溢出效应情形下的产品创新过程,通过构建一个三阶段完全信息下的博弈模型,求解联盟在技术创新阶段进行合作以及产出阶段进行古诺竞争的均衡条件,得出优势资源的互补性程度是企业方和学研方是否进行合作创新的关键,而技术溢出程度则是合作产品创新价值顺利实现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 溢出效应,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品创新,博弈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技术创新合作组织。联盟的主要工作是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和共性关键技术,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依托项目,进行合作技术创新活动。从这个层面来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看作是一种目的更为明确的技术联盟。生延超(2008)给出了技术联盟的三要素:联盟的主体(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联盟目的(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联盟的机理(依托联盟项目,合作创新,达到价值实现)。
溢出效应通常被用来描述技术扩散的外在性。李平(1999)提出,技术溢出效应是指通过技术的非自愿扩散,促进当地生产力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经济外在性的一种表现。Kokko(1992)认为,技术溢出效应的发生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来源于示范、模仿和传播;其二来源于竞争。Das(1987)发现,溢出效应对企业已构成一种潜在成本,因为免费搭便车的企业迟早会变得足以与溢出更多的一方相抗衡。以Das为主要代表的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重点研究了竞争性的溢出效应,但他们大多数却忽视了竞争性企业自身的决策和行为。Klibanoff和 Morduch(1995)发现,在小溢出条件下,合作没有现实意义,而在大溢出前提下,只有通过合作才能提高经济效率。Ziss(1994)则构建了一个有溢出的两阶段双边寡头博弈模型,将不合作方式与合资、定价及合并三种方式作了比较,得出结论:在溢出足够大时,上述三种合作方式的福利水平都高于不合作方式,其中合并的福利水平最高,定价的福利水平低于合资。在此基础上,本文考虑的是不同于合资、定价及合并的一种全新的合作方式,这种合作方式是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具有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特征,是一种新型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在本文中我们认为,技术溢出效应是指在企业方和学研方充分考虑溢出存在的事实下,通过技术的非自愿或自愿扩散,促进企业方和学研方产品创新能力的提高,这种经济外在性会影响企业方和学研方的行为或者策略。
技术创新是一个从新思想的产生,到研究、发展、试制、生产制造到商业化的过程。它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技术创新设计生产出新产品,称为产品创新;二是通过技术创新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称为生产创新。在生产创新中,企业价格-成本边际的提高来自于生产成本的下降。在产品创新中,价格-成本边际上升,是由于购买者愿意为新的产品特性付出更多而导致价格上升。很多关于创新的研究都主要关注工艺创新,然而,在美国四分之三的企业创新投资都是用于产品创新。本文考虑技术溢出效应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的企业方和学研方进行产品创新过程中,企业方和学研方的既竞争又合作的博弈行为。通过构建一个三阶段完全信息下的博弈模型,求解联盟在技术创新阶段进行技术创新合作以及产出阶段进行古诺市场竞争的均衡条件,得出相应结论,以期为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的稳定运行提供科学依据。
一、基本模型的假定及描述
在Symeonidis(2003)两阶段博弈模型的基础上,将其扩展成一个三阶段博弈模型,考虑在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存在技术溢出效应下的联盟成员策略或行为选择,进而探究影响联盟稳定性的相关因素和影响机理。第一阶段,企业方和学研方决定是否进行合作创新;第二阶段,企业方和学研方选择合作创新的投资水平;第三阶段,企业方和学研方在产品市场上进行古诺竞争。
假设某一产业中,存在着一个企业方和一个学研方,分别记为U和I,在该产业内它们各自拥有某项优势资源,且双方资源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互补性,企业方和学研方均能独自进行产品创新,且产品具有同质性。在博弈过程中,考虑两个维度上的差异性,第一个是水平差异,用外生变量?啄 ∈(0,1)来刻画,?啄→0时,代表企业方和学研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性为0,而当?啄→1时,代表企业方和学研方优势资源严格互补。第二个是垂直差异,用参数u刻画,代表产品的质量,它与创新努力成本有关。沿用Vives(1985)的质量提高型平方效用函数,产品逆需求函数为:
pi=1-■-?啄■,i,j=U,I,i≠j (1)
(1)式中,p为价格,u为产品的质量,q代表产量。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认为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双方的固定成本均为0,双方的边际成本均为c,且00,用来衡量行业中技术机会指数,?籽表示技术溢出的程度,?籽∈[0,1]。
二、模型分析
本文构造了一个三阶段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为了找到纳什均衡解,可以采用逆向归纳法求解,下面将从第三个阶段开始分析。
第三阶段:产出阶段,企业方I和学研方U在产品市场上进行古诺竞争。I和U选择产量最大化其利润?仔i:
maxqi?仔i=(pi-c)・qi=(1-■-■-c)・qi (2)
价格和产量都为正数,通过最大化的一阶条件得出,有:
q■■=■ (3)
?仔■■=■ (4)
第二阶段:I和U选择质量水平来最大化自己的利润?仔i-Ri,即满足一阶最大化条件。 ■=■・■+■・■ (5)
这代表的含义是,每家企业选择创新努力成本的最大值是当一单位的创新投入等于其创造的收益时得到,将求得的各个对应偏导数表达式带入(5)式中,令ui=?着R■■+?着?籽R■■,求得均衡为:
u■■=u■■=■(6)
这里得到企业方和学研方最终进行产品创新质量相同的均衡,是由于模型考虑的是对称的双寡头垄断市场结构所致。
第一阶段:I和U决定是否进行合作的产品创新,若不进行合作产品创新,则I和U只有选择自主产品创新,此时,我们需对ui=?着R■■+?着?籽R■■进行修正,因为自主创新时很难享受到在合作创新过程中由于技术溢出效应所带来的回报,令?籽=0,此时,
ui=?着R■■(7)
虽然,对于(7)式的可行性还有待验证,但我们从中可以得到一点,就是当双方选择自主产品创新时,最终产品的质量程度降低了。由于本文考虑的产品创新和以往大多数文献考虑的过程创新最大的区别在于:产品创新是通过直接提升消费者效用而达到尽可能最大化利润的目标,而过程创新则是通过降低其边际成本来达到同样的目标。所以,产品质量的降低会直接导致最终利润的降低(在不降低成本的情况下)。
三、模型结论
结论1:存在技术创新溢出效应的情况下,企业方和学研方都倾向于合作进行产品创新。?籽越大,技术创新的溢出程度越大,同等的创新努力成本下,所获得的产品质量越高,所得利润也越大。相反,?籽越小,技术创新的溢出程度越小,同等的创新努力成本下,所获得的的产品质量越低,所得利润也越低。
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实践来看,也基本上符合结论1的描述。周青(2012)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揭示了技术联盟的主要方式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关联。把技术联盟划分为协作研发联盟、专利联盟和技术标准联盟三种基本模式,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技术创新的溢出程度足够大,那么协作研发联盟的创新绩效更好;如果技术创新的溢出程度足够小,那么技术标准联盟的绩效更好;如果技术创新的溢出程度介于中间部分,那么专利联盟的创新绩效会更好。
结论2:企业方和学研方的优势资源互补性越强,双方合作进行产品创新所得的收益越多。根据(4)式,在边际成本c不变,创新努力成本R、行业中技术机会指数?着、技术溢出程度?籽一定的情形下,?啄越大,企业方和学研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性越强,其利润?仔的值越大。这也从理论上解释了,为什么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时,有效地选择联盟伙伴对于联盟的稳定运行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从实践上来看,伍建民等(2011)调查了北京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现状,发现北京地区大多数联盟吸引了其所在行业的顶尖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加入。闪联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信息产业部支持下成立于2003年7月,是孵化于中关村、立足于中关村,辐射全国乃至全球的标准组织和产业联盟,致力于制定和推广IGRS标准。其核心成员几乎包含了国内所有的知名3C终端生产企业、运营服务商和大学科研院所:联想集团、TCL集团、长城集团、创维集团、海信集团、康佳集团、美的集团、网通宽带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光大银行等。通过汇聚国内优势科研院所和强势企业的创新资源,借助联盟这个极具特色的创新平台,为“建设中国标准,推动自主创新”作出了巨大贡献。
以结论1和结论2为前提,我们根据Hart和Moore(2008)在“Contracts As Reference Points”一文中提出的“契约参考点”理论,将合作收益分为循例收益和完美收益。两者的区别是:循例收益指契约文字上的收益,完美收益指契约精神上的收益;循例收益可被第三方证实,也可被强制执行,完美收益则不可被第三方证实,也不可被强制执行。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当各创新行为主体从联盟项目中获得的实际收益大于或等于其循例收益时,他愿意提供出一部分精神上的完美收益。相反,若是从中获得的实际收益小于其循例收益时,他会收回一部分精神上的完美收益。
结论3:在企业方和学研方合作进行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循例收益与资源互补程度呈现负相关,而完美收益则与行业中技术机会指数?着呈现正相关。将(6)式代入(4)式可得:
?仔■■=■ (8)
当双方选择进行自主产品创新时,我们令?籽=0,将其代入(8)式中得:
?仔■■=■(9)
当双方选择合作产品创新时,我们令?籽=1,将其代入(9)式中得:
?仔■■=■(10)
比较(9)式和(10)式,很明显,?仔■■>?仔■■。这说明,企业方和学研方有着合作的动机。观察其收益,我们发现与三个变量参数:行业中技术机会指数?着、边际成本c、资源互补程度?啄有关。以契约形式体现的循例收益主要与?啄相关,?啄越大,?仔■■越小。这与结论2中的描述恰好相反,其实这并不矛盾,因为结论3中考虑的情形是在确切的合作情形之下,如果企业方或者学研方知道了一定要走向合作,那么其中的任何一方就会有动机采取搭便车行为。而以理性预期为基础的完美收益主要与?着相关,?着越大,?仔■■越大。
四、不足和展望
与以往大多数文献不同的是,本文主要考虑在溢出效应下,企业方和学研方进行产品创新,然后在产品市场上进行古诺竞争时的价值实现机理。最重要的结论是,双方之间优势资源的互补性程度是企业方和学研方是否进行合作创新的关键,而技术溢出程度则是合作价值顺利实现的重要保证。本文模型中博弈的双方仅限于企业方和学研方,且生产的产品具有同质性(相同的边际成本c),这与常理上的学研方一般不进入产品市场,如果进入,情况是学科性公司的企业性质相冲突,但考虑到若对本文模型中的第三阶段即古诺竞争阶段进行修正,让其边际成本不相等或者是以非线性动态形式体现,对于本文研究的问题没有实质性影响,且太过于复杂,故在此作一个理论上的强假设。然而,对于引入多个产业技术联盟博弈主体,如政府、第三方机构等,且考虑博弈各方的信息的不完备性,将是本文可以扩展的一个很好的方向。此外,本文在求解模型中的均衡时,是建立在博弈双方实力对等的情形下的,而实际上,产业技术联盟中依托项目进行合作创新时,一般会有一个核心企业,在实力不对等的情形下,会涉及到势力对博弈的影响,这点无疑也是值得探究的方向。本文之所以选取技术创新中的产品创新来建立模型,是因为考虑到在产业技术联盟的实践过程,大多数联盟的合作项目都是一些重大的产业性关键技术,这无疑与技术创新中的过程创新相差甚远。 (注: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稳定性研究》(12BJY07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区域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及政策体系研究》(12YJA790203),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WR2013002),辽宁省科技厅《基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辽宁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2011401017),沈阳市科技局《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主攻方向及实现路径研究》(F11-263-5-26)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科技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most.gov.cn/yw/200902/t20090220_67551.htm.
[2] 生延超:创新投入补贴还是产品补贴:政府的技术联盟策略选择[J].中国管理科学,2008,16(6).
[3] 李平:技术扩散中的溢出效应分析[J].南开学报,1999(2).
[4] KokkoA,R.Tansini,Zejan,M.Productivity Spillovers from FDI in the Uruguayan Manufacturing Sector[J].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1992(32).
[5] Ziss,Steffen.Strategic R&D With Spillovers,Collusion and Welfare[J].The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1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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