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以我公司参与施工建设的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为例,针对投标报价和实际施工成本进行综合分析,探讨特高压工程今后在招标投标及结算过程中可借鉴之处,分析对施工承包方的不利因素,查找亏损原因,进而提出改善的建议和管理方向。
【关键字】: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造价,分析
2009年1月6日,中国自主研发、设计和建设的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正式投运。作为施工单位,我们要认真总结工程建设经验,详细分析评估特高压工程造价,改善特高压输电线路施工单位亏损的状况,提出更为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条件,实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赢。
在商业化运营基础上,与500kV交流输电相比,特高压交流输电在远距离、大容量输电中具有成本低、损耗小的经济优势,对于建设单位投资是经济的。反观施工招标的中标单价并没有比500kV交流线路高出多少,这使得特高压的投资造价与施工造价不对称、不合理,势必影响各施工单位特高压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一、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投标报价分析
(1)本体工程造价分析
以“1000kV晋东南-南阳-荆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输电线路工程”为例,工程为总价和单价承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和结算,单价承包部分一般将基础工程和铁塔组立工程按不同基础型和高塔以及非高塔分别进行报价。
基础工程的单价根据工程不同地形和地区报价为1000元/立方米~2800元/立方米,铁塔组立根据工程不同地形和地区报价为1000元/吨~1700元/吨不等,特高压工程这部分定额考虑了示范工程的特殊性和特高压工程的难易程度。本体工程中导线架设和附件安装工程为总价承包工程,导线架设安装费报价一般在95000元/km~110000元/km,附件安装报价在5900元/基~6900元/基,工程实际成本控制中发现这两项费用成本过大,利润过低,其主要原因因为特高压工程本身特殊性造成,导线多与以往工程的导线型号不同,绝缘子串型和金具型号也与普通超高压输电线路工程的型号不同,大部分施工用具不能满足新型导线展放和附件安装工程的需求,需要重新购置施工机具和重新审定施工方案,由此增加了工程成本。
(2)其他费用报价分析
参照“1000kV淮南-上海(皖电东送)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工程”的其他费用投标报价,我们可以看出建设场地准备费中土地划拨费、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场外临时设施费、张牵场地费、材料站租赁费、水土保持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文物普探费等费用报价水平合理,与其他电力工程赔偿费用和措施费用没有特殊之处,分别根据工程所在地地方指导性文件以及结合施工单位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其他与工程相关费用中如通讯保护费以及跨越措施费等费用也能客观报价。但特高压工程在国内以及国际上也是新生事物,工程是否成熟,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建设运行是否安全、稳定、经济,这些都需要经过细致的实验、分析、记录和调研,上述费用在新版预规中不在其他费用中体现,所以我们在投标和工程管理中应该充分考虑到特高压工程的特殊性,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二、工程结算对比分析
(一)施工中不可预见费用增加,包干预备费明显无法填补的亏损,结算时应给予一定补偿,否则风险全部由施工方承担,是施工方难以承受的。
以我公司承担1000KV晋南荆工程5标段工程结算为例:
1、我公司承担1000KV晋南荆工程5标段位于河南温县,地下坟墓与地下管线非常多。根据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坟墓迁移数量,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查看,数量和招标文件中给定的一致,一共4座。但在我公司施工过程中,在原本平整的地表下,却遇到了很多坟墓需要迁移,这些坟墓如果不是因为土方开挖,是根本无法被发现的,我公司及时的向项目监理进行了汇报。经过统计,我公司承建的第五标段,共计迁移坟墓119座,远远超过了投标给定的数量,而且在坟墓迁移过程中,村民不执行当地的坟墓迁移补偿标准,增加了费用支出。
2、根据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地下管线迁移数量,我公司按照150米进行投标报价。但在施工过程中却遇到了很多地下管线需要迁移,这些管线如果不是因为土方开挖,是根本无法被发现的。经过统计,我公司承建的第五标段,共计迁移地下管线5212米,远远超过了投标给定的数量。
但结算时审核意见为:“地下附着物(如坟、地下管线)清理,工程结算不可调整”。这一点与国际惯例和我国的合同示范文本是不符的,因为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该由建设单位提供详细资料,否则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3、道路青赔及地方阻力增加费用方面。
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除了按各地规定,修建和维护了各村的道路,并采取措施保证了道路的完好,但地方村民要求除了对道路的修建和维护外,还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通行费用,否则村民集体拦路,不准我单位的施工车辆通过。为保证工程施工,我公司只好支付了此费用。
由于本工程采用机械化作业,导致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增大,青苗赔偿费用增加。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基础混凝土采用了集中搅拌,用混凝土罐车运输混凝土。由于采用了这种机械化施工,造成了增加耕地占用面积。按照我公司的投标施工方案测算,耕地占用面积为340.52亩,实际三个工序平均占地数量为644.20亩。同时,在我公司进行投标时,塔基位置所种植的都为普通粮食作物,但在投标后和施工前,很多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被改种了经济作物,提高了补偿单价。另外,目前各地方所出具的补偿文件,仍然是1997年出台的补偿标准,随着物价上涨,当地农户提出该补偿标准太低,已经严重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了,因此要求提高补偿单价,否则不准占用其耕地施工。因此我单位的实际青苗赔偿面积和金额超过了合同报价中的面积和金额。我单位在青苗赔偿项目上增加了费用1804199元。
针对青征迁等地方赔偿协调费用,是施工单位难以控制的费用,这笔费用总包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也是不能多报,只能用本体费用弥补,往往亏个大空。应该说,特高压工程的投资主体是国家,青赔费用的根源来源于建设单位,一下子包死不合理,当然也不能实报实销那么放任,应该由建设单位委托信任的下属机构,如各地方电力(网)公司、现场管理部等,这样一来,第一,这笔款项的花销由建设单位自己控制,多与少都是合理的;第二,施工单位不用承担这部分经济风险,实际上这笔费用已经不可能形成结余,是施工单位不用承担这部分亏损;第三、工程进度不会受这方面影响。
(二)、砼单价造价分析
1、基础混凝土项目管理费因工程量减少而亏损
合同中的基础混凝土总量为9033立方米,而实际完成的设计工程量仅为5459立方米,工程量减少了3574立方米,减少比例高达39.57%,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51.2款,我公司认为原合同单价由于工程的大量减少,已经不适当于本工程了。因为我公司在基础混凝土项目上的管理费,在投标报价时是按照混凝土量为9033立方米进行分摊的,现在如果按照实际完成的设计混凝土工程量5459立方米进行结算,减少了的3574立方米混凝土所分摊的管理费没有被计入结算。
工程投标时,我公司测算的基础混凝土单价为:
⑴、大开挖基础(斜柱式):965.00元/m3
⑵、大开挖基础(直柱式):1006.00元/m3
⑶、全掏挖基础:759.00元/m3
实际折算单价为:
⑴、大开挖基础(斜柱式):1300.00元/m3
⑵、大开挖基础(直柱式):1350.00元/m3
⑶、全掏挖基础:900.00元/m3
⑷、建混凝土集中搅拌站:500000.00元/座×1座=500000元
通过基础单价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是当工程量大幅减少后,单价没有调整,这是与综合单价承包方式不符的,因为当工程量减少后,原本报价时测算的成本中固定成本在单位成本上分摊较多,成本必然加大,应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量减少多少幅度单价进行调整的办法;二是可以看出,特高压工程的基础施工并不像想象的那样与超高压线路的施工方法相似,而在工艺和技术上都有很大差异,这一点在以后的特高压投标成本预测时要充分考虑的,类似经验要借鉴到组塔单价的预测上,不能再只是考虑架线工序的差异了。
发展特高压输电是中国电力工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那么我们应该在工程造价上多做分析比较,结合国情,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方案,力争将特高压输电线路的造价控制得科学、合理、承发包双方共赢。
我们通过上述分析特高压输电工程的造价,主要结论如下:
①特高压的合同风险分担有不合理之处,工程造价的各个组成部分中存在的风险没有按照适宜承担的原则划分,侧重加大了施工单位的风险。
②合同条款在参照FIDIC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应结合特高压工程建设的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尤其在责任划分、工程变更、单价调整、工程结算方面还需完善。
③施工单位在有了特高压施工业绩的基础上,需要借鉴经验,准确预测成本,避免盲目投标。
参考文献:
1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2002年版)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
21000kV交流输电线路工程取费标准研究中国电力顾问集团公司2006.11
3国网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编修概算编制依据及原则中国电力顾问集团公司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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