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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无障碍设施是和谐社会的人文体现

发布时间:2011-02-26 10:07:43更新时间:2011-02-26 10:07:43 1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有些方面尚待完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标志着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和爱护,使他们能够和正常人一样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享社会文明成果,也是和谐社会的人文体现。
  [关键词]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谐社会
  一提到无障碍设施,很多人就会想到盲道,其实,盲道这只是其中一个点。无障碍设施的范围很广,既包括服务残疾人、一切行动不方便的人,也包括服务老人、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设施。因此,无障碍设施自然包括盲道、轮椅通道、电梯设施、无障碍扶手、残疾人厕位等,也包括旅游景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等安装的语音提示装置、手语、字幕等。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沈阳、青岛等大中城市比较突出。在城市道路中,为方便盲人行走修建了盲道,为方便乘轮椅残疾人修建了缘石坡道。建筑物方面,大型公共建筑中修建了许多方便乘轮椅残疾人和老年人从室外进入到室内的坡道,以及方便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楼梯、电梯、电话、洗手间、扶手、轮椅位、客房等)。
  2001年6月21日,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01年8月1日实施。要求城市新建项目必须无条件地配备无障碍设施(楼梯、电梯、电话、洗手间、扶手、轮椅席、客房等);已建项目也需逐年排出重点单位,进行无障碍“补课”。无障碍建筑不仅给残疾人的生活与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给老年人、幼儿以及其他弱势成员带来了使用上的方便,“无障碍”概念正在光大和延伸。
  现在,许多城市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都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但是,在每年的“全国助残日”,当我们走进街头巷尾,走访有关部门时,不难发现,城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有些方面尚待完善。我们往往有着这样的感受:市民对残疾人士的关爱程度,远远落后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速度。
  只要我们细心观察一下,就会看到许多盲道确实很“忙”,不少地方的盲道被商家占用。
  一些商贩把水果摊摆在盲道上,摊主站在盲道上招揽生意,对脚下的盲道视而不见。自行车、摩托车、三轮送货车随意摆放,甚至,汽车也堂而皇之的停在上面。许多商家把充气拱门、广告牌、迎宾红地毯都放在上面。更有甚者,建筑垃圾也倒在其上,还有车辆维修点在盲道上洗车,污水在盲道上漫溢。这些都给盲人行走留下了致命的隐患,造成意外伤害。
  “门槛”高,也成了残疾人通行的一大难题。据建设部、民政部、残联关于贯彻实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若干补充规定:“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除主要入口处应设坡道外,室内为公众服务的设施也应方便乘轮椅的残疾人、老年人使用。”但我们看到,残疾人入厕往往受到“门槛”高的制约,在车站、码头的公共厕所内,没有设置残疾人专用的扶手,也没有专用蹲位。即使当初建造公厕时曾有过安装,但由于人为损坏或年久失修而致无障碍设施无法使用,有的公厕门前还有台阶,无形中给乘坐轮椅的残疾人入厕增加了难度。除了入厕“门槛”高外,一些商场、银行、酒店也是台阶高筑,使盲人、乘坐轮椅的残疾人无法顺利进入,这距离《规范》中的“新建、在建高层住宅必须修建无障碍坡道”相去甚远。
  残疾人“绿色通道”上还存在着更多的障碍:电视节目中缺少字幕或手语,令许多聋人只好“观其像,猜其意”;在很多大型书店里,盲文图书却难觅踪影……此外,人们冰冷的面孔更成为人为设置的障碍。在相当一部分饭店、超市、商厦门前,不仅没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甚至禁止停放残疾人车。这其实比病痛更伤残疾人的心。
  无障碍设施损坏比较严重,如新建的坡道被挖,新建的盲道被车辆压坏,电话亭、过街音响信号装置遭人为破坏,而后常常无人问津。
  也许有人要问:“建那么多无障碍设施,到底有多少使用价值,残疾人又不经常上街。”
  诚然,相对于正常人来说,由于受身体条件的制约,残疾人外出活动的频率会减少,但正如一位多年从事残疾人事业的人士所说:不能以残疾人数量少、不常上街来评价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效能。我们应该认识到,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标志着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和爱护,使他们能够和正常人一样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享社会文明成果,也是和谐社会的人文体现。
  针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尚需完善以及人为占用、损毁等的现象,我们要有明确的认识,无障碍设施不但硬件要硬,软件也要“硬”,相关部门要解决“只建不管”的问题,市民也要提高自觉保护无障碍设施、尊重残疾人、弱势群体使用无障碍设施权利的意识。为此,我们必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
  坚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组织机构,强化管理环节,确保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充分利用电台、政府网站、报刊、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的宣传,提高市民知晓度,共同维护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
  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树立规划先行、立足长远的工作思路,把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小区时必须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强化督导检查的力度,对未执行《规范》的工程不得验收,对违规行为强令进行整改;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中的问题。
  三、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无障碍配套设施建设
  切实把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政府部门每年都应从城市维护费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公用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维护工作。规划无障碍道路系统,建设残疾人无障碍绿色通道;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均应设置残疾人辅助用具和设施。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要求大型商场、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各负其责,解决本单位无障碍设施新建、改造工作。
  四、依法监管,努力提高无障碍设施使用效益
  坚持同步建设、同步改造、同步管理的原则,使无障碍设施的建与管有机结合起来。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使民众理解无障碍设施对特定人群的重要作用,增强自觉维护的意识,另一方面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遏止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现象。
  
  [参考文献]:
  (1)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126号)
  (2)朱光远.谈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J].现代城市研究,2005年第10期
  (3)应巧艳.浅谈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J].江苏城市规划,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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